索 引 号: | 6107000026/2022-000030 | 发布时间: | 2022年01月19日 08:11 |
来 源: | 市发改委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委 |
内容概述: |
根据《中共汉中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汉中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精神,市发改委坚持正确方向、制定有力举措,持续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一)推动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落地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成立了全市发展改革系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发展改革法治机关建设领导小组,形成《关于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发展改革法治建设情况的报告》;印发《2021年全市发展改革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更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任务和依法治理任务逐项分解、夯实责任,并建立工作台账;制订《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二)党组书记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委党组书记、主任亲自安排部署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先后研究并指示成立全市发展改革系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发展改革法治机关建设领导小组、主持召开市发改委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动员部署会、组织研究《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及任务分工》、组织制定《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
(三)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委内“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和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周工作例会和专项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十一个坚持”进行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利用法宣在线普法资源,组织全委干部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体系》专题辅导视频,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往深处学、向实处落。
(四)落实党内法规学习制度。通过党员大会、主题党日等载体,组织全委党员干部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五)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有效履行部门职能。一是制定《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做到工作任务、完成时限、成果形式、责任科室、责任领导五个明确,对应任务目标建立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台账及印证资料电子查阅系统,准确清晰印证各项任务完成情况。二是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更新和及时发布,在委官方网站和汉中市政务服务网首页公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及时与省发改委对接,做好《清单》年度更新相关工作。三是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印发《贯彻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分工方案》《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提升改进营商环境工作台账》,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全市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提升,2020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综合成绩位列全省第五名、陕南第一名,优化营商环境“五大专项行动”第三方评估全省第二。四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印发实施《汉中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推行信用信息运用,为政府决策、事中事后监管、社会监督、金融信贷等提供服务支持。实施信用监管和联合奖惩,在税务、房地产、物业管理等领域依法认定和差别化管理守信、失信行为,对不同等级的失信行为实施分级分类奖惩,持续推动社会信用体系服务高质量发展。
(六)严格依法行政,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汉中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主渠道作用,在委官方网站公开我委《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2021年度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并对机构职能、法规制度、规划计划、清单目录、财政信息、目标考核、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等7个方面进行主动公开;通过市发改委微信公众号每周刊发《政策动态速递》,聚焦中、省、市最新政策动态,及时准确梳理解读改革发展领域重大政策方针。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19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送达申请当事人;开展行政事项梳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统计工作,我委具体行政行为均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全年未发生被撤销和确认违法情况。
(七)做好普法宣传。印发《2021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实施方案》《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方案》《2021年粮食科技活动周实施方案》,开展了系列学法活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及《国家安全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4次法律法规专题学习,组织全委74名公务员开展2轮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和通过率均达到100%。向省发改委、市委普法办报送了《“七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已全面完成“七五”普法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