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26/2021-000239 | 发布时间: | 2021年08月04日 17:54 |
来 源: | 市发改委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委 |
内容概述: |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着眼于四个拓展,推动“十四五”以工代赈政策体系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提档升级。一是拓展实施范围。由贫困地区拓展至以脱贫地区为重点的欠发达地区,并重点向“三区三州”等原深度贫困地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任务较重地区以及受自然灾害影响较重地区倾斜。二是拓展受益对象。由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拓展至农村劳动力。三是拓展建设领域。由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拓展至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农村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两大领域。四是拓展赈济模式。由单一发放劳务报酬拓展至包括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发放劳务报酬、开展技能培训、设置公益性岗位、资产收益分红等多种赈济模式。《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推动以工代赈由专项扶贫政策向集就业促进、基本建设、应急救灾、收入分配、区域发展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帮扶政策转变,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国家发展改革委:推广借鉴深圳经济特区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
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推广借鉴深圳经济特区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的通知》。《通知》显示,为了更好发挥深圳经济特区在改革开放新征程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国家发改委在总结深圳经济特区已复制推广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形成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圳经济特区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具体包含建立“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建立健全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构建以规则机制衔接为重点的制度型开放新格局、创新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供给体制、创新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5方面共计47条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学习借鉴。
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进一步规范公证服务价格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公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进一步规范公证服务价格。《意见》提出,到2022年,公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公证服务价格更加合理,偏高的价格标准明显降低;到2025年底,科学高效、规范透明的公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健全,人民群众对公证服务价格的满意度显着提升。《意见》明确了清晰界定政府定价范围、改进政府定价方式、健全价格调整制度、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完善价格减免政策5方面政策措施。《意见》加大对社会反映的“天价”房产继承公证收费治理。明确对涉及居民房产继承、遗赠的公证事项,鼓励各地按房产面积计价,或同时提供按房产面积和标的金额比例两种方式计价并从低选择。按标的金额比例计价的第一档(即费率最高的一档)费率不得超过0.5%并阶梯递减。同时规定,单套居民房产办理上述公证事项费用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1万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部署各地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当地情况积极完善峰谷电价机制,统筹考虑当地电力供需状况、新能源装机占比等因素,科学划分峰谷时段,合理确定峰谷电价价差,系统峰谷差率超过40%的地方,峰谷电价价差原则上不低于4:1,其他地方原则上不低于3:1。《通知》明确,各地要在峰谷电价的基础上推行尖峰电价机制,主要基于系统最高负荷情况合理确定尖峰时段,尖峰电价在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可参照尖峰电价机制建立深谷电价机制。日内用电负荷或电力供需关系具有明显季节性差异的地方,要健全季节性电价机制;水电等可再生能源比重大的地方,要建立健全丰枯电价机制,合理确定时段划分、电价浮动比例。
八部门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等8部门发布《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通知》指出,要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坚持聚焦问题、重点整治,坚持群众参与、开门整治,坚持齐抓共管、综合整治,坚持标本兼治、长效整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通知》要求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存在问题,各城市要全面排查问题线索,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发挥部门协同作用,持续加大惩处力度。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协调汇总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信息,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各部门依法依规对相关企业及从业人员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人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联合开展易地搬迁安置区就业协作帮扶专项活动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就业协作帮扶专项活动的通知》,部署实施为期半年、以“强服务 拓渠道 协作帮扶促就业”为主题的就业协作帮扶专项活动。《通知》明确,按照东西部协作结对关系、省内协作结对关系、援藏援疆结对关系,帮扶省份组织服务团队,点对点为特大型安置区提供就业帮扶。要着力提升服务能力、推动外出务工、促进就地就近就业、提高服务成效。《通知》要求,要积极拓展就业协作帮扶专项活动范围,除特大型安置区外,有关帮扶省份可与被帮扶省份积极协商对接,根据被帮扶省份易地搬迁群众外出就业需求,将特大型安置区以外的各类安置区同步纳入协作帮扶范围,因地制宜开展各类就业服务和劳务对接活动,切实促进安置区劳动力就业创业。
四部门:进一步推进长江经济带船舶靠港使用岸电
助推交通运输行业碳达峰碳中和
近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经济带船舶靠港使用岸电的通知》。《通知》提出了协同推进船舶和港口岸电设施建设、进一步降低岸电建设和使用成本、强化岸电建设和使用监管、优化提升岸电服务水平、切实落实各方责任5个方面共15项措施。力争到2025年底前,长江经济带船舶受电设施安装率大幅提高,港口和船舶岸电设施匹配度显着提升,岸电使用成本进一步降低,岸电服务更加优质,岸电监管进一步强化,基本实现长江经济带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常态化。进一步推进长江经济带船舶靠港使用岸电,谱写长江航运绿色发展新篇章,助推交通运输行业碳达峰碳中和。
教育部:推进高校碳中和未来学院和能源学院建设
近日,教育部制定了《高等学校碳中和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计划》提出,利用3—5年时间,在高校系统布局建设一批碳中和领域科技创新平台,不断调整优化碳中和相关专业、学科建设,推动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通过5—10年的持续支持和建设,若干高校率先建成世界一流碳中和相关学科和专业。立足实现碳中和目标,建成一批引领世界碳中和基础研究的顶尖学科,打造一批碳中和原始创新高地,形成碳中和战略科技力量。《计划》提出碳中和人才培养提质行动、碳中和基础研究突破行动、碳中和关键技术攻关行动、碳中和创新能力提升行动、碳中和科技成果转化行动、碳中和国际合作交流行动、碳中和战略研究创新行动七大主要举措,旨在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黄睿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