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26/2022-000348 | 发布时间: | 2022年11月22日 14:55 |
来 源: | 市发改委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委 |
内容概述: |
张仁杰代表:
您好!
您在汉中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建议《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已收悉,内容详实、建议中肯,现将相关内容回复如下:
优化营商环境,对吸纳聚集更多高端发展要素,释放企业发展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汉中市委、市政府以打造服务有温度、市场有活力、发展有特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三有四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动各项利企便民措施落地落实,推动我市营商环境建设迈上新台阶。针对您提出的“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建议,我们在认真研究建议和提案的基础上,深入相关部门进行调查了解具体情况,所做的工作情况如下:
一、打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升级版
持续深化改革举措,打造汉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升级版。围绕《汉中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19+88”项目标措施,持续加大改革力度,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提升企业群众办事效率。目前,开办企业、登记财产、办理建筑许可等主要指标办理时间分别压减至1.5个、3个和51.9个工作日以内,“汉中通”APP实现了多项高频便民服务的查询办理,政务服务“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一次办成”已成常态。围绕学实、做实、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着力推进减环节、压时间、优流程、降成本。对标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严格落实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办法》,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目标导向作用,确保市县区营商环境各项指标任务扎实推进落实。下一步,还将在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等方面抓攻坚、求突破。
二、积极营造尊重企业家的浓厚氛围
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培育和保护,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从企业和群众实际需求出发,实实在在为企业和群众做好服务。近期,开展了2022年亲商惠企“政策落实月”活动,梳理汇总2021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出台的稳粮保供、纾困帮扶、亲商稳企等政策文件,协调解决政策落实类问题。各县区结合“进知解”活动,听取、反映企业的合理化意见建议,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从企业侧角度着力推进营商环境优化。相关部门开展“改革体验官”“局长体验审批服务”,凝聚发展合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好环境。全市建立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制度,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提升监督实效,及时发现民生痛点、精准识别改革堵点,加快破解营商环境问题短板。下一步,将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激发市场活力,积极营造尊重、支持、服务企业家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人才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与人才环境密不可分。主管部门贯彻汉中市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双招双引”工作部署,持续拓宽人才引进渠道,搭建高规格引才平台,向高等院校借智、向驻外机构借力,同时打造本地专家人才库,充分发挥本地人才资源的作用和优势,全面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持续加强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建立以服务中小微企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为核心的“人才池”工作机制,通过聘用、柔性引进或购买服务等方式引才“入池”,将入池专家在生产技术、企业管理、市场运营等方面的专长,全面、精准地对接所服务的企业,为各类中小微企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提供技术攻关、项目对接、管理升级和推广销售等一系列全方位、立体式的服务。
四、大力推进金融惠企政策落实
据了解,当前银行业机构持续严格落实各级稳住经济大盘惠企金融政策。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灵活就业主体,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中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及货车司机贷款按需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等困难行业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延期期限。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人群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对实施延期的贷款,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办理延期时不得“一刀切”强制要求增加增信分险措施。在存量贷款到期前3个月,主动对接并及时了解客户资金现状。对符合新发放贷款条件的小微企业,优先办理无还本续贷业务,保障企业资金链安全。
优化营商环境,“优”无止境。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更好服务企业和群众为目标,积极开展营商环境满意度及企业关切问题调研,掌握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的总体评价和愿景诉求,通过治痛点、攻难点、疏堵点,以更好的服务营造更优质的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衷心感谢您对汉中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希望您继续关注并支持我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22日
(联系人:舒弘毅,电话:2639121)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代选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