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26/2022-000346 | 发布时间: | 2022年11月22日 14:52 |
来 源: | 市发改委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委 |
内容概述: |
何耘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汉中市碳汇经济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碳汇经济是指由碳源、碳汇相互关系及其变化所形成的,影响社会及生态环境的经济。换言之,碳汇经济就是一种低碳经济。汉中市发展碳汇经济,减少碳源排放,提高碳汇能力,探索开展碳汇交易,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表现,也是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重要方式。为此,我委采取以下三方面措施着力推动。
第一,完善政策体系,坚定绿色转型导向。印发《汉中市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编制工作方案》,13个相关部门单位全面启动23项方案编制工作,目前已初步编制完成《汉中市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汉中市碳达峰实施方案》《金融支持汉中市绿色发展助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施细则》《汉中市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其中,市林业局编制的《汉中市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实施方案》提出“加强森林自然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建设”“实施农业碳汇能力提升工程”“充分发挥水资源降碳固碳的作用”“开发碳汇项目,探索碳汇交易”等涉及碳汇经济的内容。同时我市编制印发《汉中市“十四五”绿色循环发展规划》《汉中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汉中市关于开展低碳试点示范创建的实施意见》等专项规划和文件。
第二,坚持多措并举,扎实推进节能降碳。推进能源结构转型升级,加快屋顶分布式光伏、集中式光伏、抽水蓄能等项目进度。开展工业领域节能降碳,全面完成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积极谋划碳达峰碳中和项目,组织申报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58个、省级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6个,支持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节能降碳。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调研,认真开展《发挥节能降碳对碳达峰行动的促进作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督查考核机制研究》。加快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积极开展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
第三,积极争创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市。我委委托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作为技术支撑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研究,探索建立包括碳汇经济在内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印发了《汉中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汉政办发〔2022〕27号)。在《任务清单》中,我们提出了通过探索设立陕西(汉中)生态资产交易中心,探索开展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指标等交易;制定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指标体系、技术规范和核算流程,形成《汉中市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规范》,开展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试点等措施,为碳汇经济发展明确实现路径。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动碳汇经济工作。一是对照《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编制工作方案》,抓紧制定出台碳达峰碳中和总体设计、分行业分领域实施方案和保障方案,全面建立我市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加快出台《汉中市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若干措施》,统筹推进汉中市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确保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完成,打牢碳汇经济发展基础。二是加快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有序开展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循环经济助力降碳、碳汇能力巩固提升等碳达峰十大行动,落实落细各项重点工作。三是推动《汉中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落实,为汉中发展碳汇经济提供重要遵循,助力汉中碳汇资源转化为经济价值。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汉中市碳汇经济发展的建议》很有意义,我们将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开展、《汉中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落实中认真研究吸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8日
(联系人:杨洁,电话:0916—2639265)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