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法制办
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是我国立法体制一次重大调整和变革,对完善地方人大职能,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法制办作为政府的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具有法规草案起草指导、论证协调、审查报送等工作职责,将从四个方面,进一步认真履职,加强协作,主动配合,为我市地方立法工作有序推进作出努力。
一是协助抓好调研论证。在制定《汉中市地方立法条例》过程中,市法制办就积极参与,多次参加市人大组织的座谈交流,并就立法目的、依据、可行性、针对性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今年我市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已确定,下一步,我们将立足本职,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立法项目的调研论证,力争集思广益,做到体现民情、汇聚民意、集中民智。
二是严格草案审查把关。对法规草案进行审查把关是法制办在地方立法中的重要职责。我们将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在维护法制统一的前提下,注重突出法规的时代性、特色性和可操作性,坚持求真务实,不贪大求全,坚持突出地方特色和机制创新,不简单重复上位法,对确需细化的事项予以具体化,着重从九个方面对草案进行把关:即是否符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上位法,是否符合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符合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是否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与我省有关法规、规章衔接一致,是否对各方意见的处理合法合理,是否确有必要设立相关行政措施,是否符合立法技术规范,通过对草案严格审查,力求我市出台的每一部地方性法规都合法合规、特色鲜明、针对性强、易于操作,具有较高的质量和水平,在推进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三是提高效率履行程序。地方性法规从立项到公布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牵头部门完成法规草案调研、起草并提交审查时,我们将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把关,并通过媒体公告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同时,及时召开论证会、座谈会协调争议事项。在汇总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草案修改稿,出具审查报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我们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不断提高工作效能,确保地方性法规在法制办这个环节和层面有效落实。
四是强化监督保障实施。我市地方性法规颁布实施后,市法制办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按照《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确定的职责,结合即将出台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办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和案卷评查,针对法规实施中的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的行为,加大检查力度,为地方性法规有效实施提供良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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