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把农村饮水安全作为提升农民群众生活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坚持问题导向,不断破难点、疏堵点,补短板、强监管,创新长效运行管护方式,确保饮水安全有保障,有力彰显了水利为民的情怀。
一、基本情况
全市现有农业人口245万,2016年至今,累计投资15.28亿元,铺设供水管道2.5万公里,修建蓄水池5000余个(含部分备用水源),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250处(其中千人以上367处),有效解决了212万群众、包括49.54万贫困人口的饮水问题,市域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已达到97%以上。群众饮水的水量、水质、方便程度、保证率均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饮水安全工作连续三年全省考核第二、荣获全市行业扶贫三连优。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自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水利部门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坚持规划先行,精心组织,严格管理,扎实推进专项工程建设,有效改善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促进了农村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符合民意,深得民心。
(一)工作责任压得实。市政府坚持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纳入脱贫攻坚 “三保障”内容之一,建立了行政首长和分管领导双负责、各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与各县区党委、政府签订了《脱贫攻坚饮水安全军令状》,并会同市委督查办开展挂号督办;县区政府作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实行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水利部门牵头实施,各相关部门、镇(办)村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做到了职责明确,各司其职,确保了饮水安全工程顺利实施。
(二)资金投入力度大。2016年至今近五年间,全市累计投资15.28亿元,是建国以来投资强度最大的。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93亿,省级资金5.07亿,国开行贷款和整合资金8.28亿,除汉台、留坝、佛坪外,其他县区投资均超亿元,镇巴之最达3.65亿,占全市总投资的24%。为适应管护资金需要,市财政每年为平川县和山区大县各安排50万元、小县各安排30万元,专项用于饮水安全设施的建后管护。各县区也从实际出发,纷纷出台具体举措,加大对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建后运行管护资金的投入。南郑区、洋县由区县财政每年为水利局落实100万元的维修养护资金;留坝县出台了《镇村供水工程管理办法》,县财政从2020年起每年列支30万元,建立农村饮水工程管护维修基金;略阳县财政一次性为每个村拨付3万元管护启动费用;西乡县按农户每人每年给予2元的补贴,以后逐年提高至10%,并将此长期纳入县财政预算。
(三)工程建设进展好。市县区水利部门始终坚持速度与质量并重,切实做到“三同时四个一”,即同时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评价,每处工程一个责任领导、一个联络专干、一套管理办法、一个完成时限,最大限度保证了工程建设进度和年度目标任务的高质量完成。如南郑区饮水工程从规划设计、技术指导、工程标识、管理办法、专人负责等五个方面进行统一规范,建设出了一批优质工程;城固、略阳县为提高供水保证率,建设了双水源和备用设备。
(四)管护方式灵活新。为改变和扭转长期以来“重建轻管”、“前建后垮”的历史顽疾,此轮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把 “用”、“养”两个环节放在了突出位置。市上先后出台了《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护指导意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护十条标准》,针对不同地域特点和实际,突出体现“水质水量要保障、三个责任要落实、人员机构要健全、量化赋权要到位、管护资金要保障、水费定价要合理、计量设施要入户、水源保护要全面、管护运行要规范、人民群众要满意”十条标准,综合施策,加大监管,创新提出了集中式、单村式、自主式、物业式、民企式、托管式六种模式,成功探索出了“一条龙”工程建、管、用、养新途径。城固县对饮水工程管护人员定期组织轮训,目前已开展2轮;镇巴县将村级水管员纳入公益性岗位,全县共选聘356人;汉台区逐一夯实部门与镇办的饮水安全责任,实现了齐抓共管;西乡县设置公示牌,明确公布县、镇、村三级管水人员职责及电话;宁强县针对山区季节性缺水,制定了旱季缺水储水预案,配备送水车5台,以备应急所需。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宣传工作尚不深入,部分农户认识有待提高。走访交谈了解到,部分群众仍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看作是政府独家承办的公益事业,单纯依赖政府思想严重。同时,对传统的供水用水方式抱有情结,舍不得花“钱”用水。根据今年二季度市级抽查核查统计,23个镇办的716个供水站点,水费收缴率仅73%,水源保护到位率71%,距离“以水养水、良性循环”的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饮水源点多面广,水质保障压力较大。每一个项目就有一处水源地,且百吨千人左右的小规模水厂居多,除个别外,大部分均未配置检测设备,定期送检间隔期较长,水质水量难以保证。部分水厂受自然条件和投资规模限制,建设标准不高,易受自然灾害、其它工程建设活动损毁,地表水水质雨后容易出现浑浊,山区偏远分散户供水保障率不高。
(三)后期监管难度大,管护经费严重不足。受制于群众承受能力和缴费意识不强的双重局限,目前农村安全饮水收费标准低于城镇,大多水厂规模偏小,实行收费后群众惜水、少用水,收费收入难以满足正常需求。部分工程管护责任落得不实,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几点建议
我市农村饮水安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既有客观难度,也有主观潜力可挖。建议立足自我抓当前,争取支持抓长远。
(一)强化两个意识。首先要强化政府的主体责任意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能把饮水不安全问题带入小康社会”的明确要求,发挥好各级政府在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对国家五部委出台的《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中明确的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落实情况加大督查力度,进一步增强其各自从事该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防止出现分管领导一人唱,水利部门一家干,其他部门一边看的现象。其次要强化群众的主动参与意识。要充分利用面上广泛宣传和点上入户教育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引导农户群众认清饮水不安全的各种危害,弄懂政府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的各项政策。特别要引导群众懂得饮水安全工作单靠政府包不了,依靠群众积极参与才能干得好的道理。避免产生受益群众单纯依赖政府、旁观项目建设,不愿承担受益义务,甚至阻碍损坏的现象发生。
(二)抓好规划衔接。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同时也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升年,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必须按照脱贫攻坚要求,进行360度的疏理清盘,重点对供水管网末端、居住地势高、分散偏远农户的饮水安全情况加强排查,实现问题动态清零。做好“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吃透中省政策,聚焦我市饮水安全短板,按照“建大、并中、减小”的思路,围绕城乡供水一体化,大力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提升保障能力。积极推广水厂自动制水、自动控制等智慧供水系统,提升发展质量。拿出项目审报盘子,倾力争取上级支持。
(三)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压实“政府主体、水利部门监管、管理单位管护责任”。按照“十条标准”,所有农村集中供水工程量化赋权、水费收缴率力争达到95%以上;所有行政村实现运行管护“六个有”(有管理人员、有管理制度、有合理水价、有收支台账、有专人维护、有合理薪酬)、水质保障“三定期”(管护人员定期培训,设施设备定期维护,供水水质定期检测)、水源保护“三到位”(保护区划定到位、隔离防护到位、管护巡查到位),切实让群众从“有水吃”变为“吃好水”。探索推动农村供水市场化,引入社会资本,实行承包经营,做好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提升服务水准,不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事业高质量、永续发展。
汉中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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