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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中市张骞墓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0-11-05 08:15
        来源: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汉中市张骞墓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市出台的第一部历史文化保护类地方性法规,于201991起正式实施。根据《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办法》的规定,为全面了解《条例》一年来的贯彻实施情况,924日,我委会同市文旅局到城固县张骞纪念馆实地察看张骞墓保护和管理情况,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的汇报,征求了相关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条例》实施的主要成效

        《条例》施行一年来,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牢固树立“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发展理念,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条例》,夯实保护职责,完善管理体制,强化保护工作,在扩大汉中历史文化遗产影响力和打造世界汉文化旅游目的地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强化宣传学习,增强张骞墓依法保护意识。为加强推动《条例》宣传和施行,深化遗产保护,201991日,隆重举行了由市上有关部门、城固县22个相关部门和17个镇办以及张骞文化研究会、张骞后裔和部分中小学生代表参加的《条例》施行宣传活动启动仪式,旨在以《条例》施行为契机,迅速掀起学习高潮,提高群众依法保护世界文化遗产张骞墓的意识。《条例》正式施行后,把《条例》纳入“七五”普法计划深入学习,还结合“世界遗产日”、“博物馆日”、“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开展覆盖式宣传,提高了全社会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自觉性。印发《条例》单行本3000余册向周边群众免费发放,利用官方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条例》,积极营造保护张骞墓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突出规划引领,夯实张骞墓保护管理基础。按照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要求,结合编制“十四五”张骞墓保护发展规划,完成了《张骞墓保护规划》编制,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张骞墓保护规划》已经省文物局批准,目前启动了《张骞墓管理规划》的修编工作,在修编中,将结合近年来相关研究成果,梳理张骞墓保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规划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为进一步掌握张骞墓建设控制地带内是否存在地下古文化层堆积,使地下埋藏的古遗址、古墓葬等文物不受损坏和流失。20205月,经中省市文物部门批准,文物考古机构对张骞墓西南侧进行了考古勘探,勘探面积16000平方米,通过科学的勘探技术,发现活土坑3处,没发现有其他文化遗存。本次考古勘探为研究和保护张骞墓文化内涵、历史更替提供了实物资料。

        ()加强展示利用,深挖张骞墓历史文化内涵。为凸显张骞墓遗产内涵与价值,新增设以“张骞故里历史文化”为主题的展厅3个,标准化藏品库房1处,切实发挥张骞墓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教育、展示、研究等社会服务功能。全年配合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文化遗产日等,开展各类社教主题活动。为增进公众的文化认同感和归属感,让观众在张骞纪念馆(博物馆)中观看并感受到更加丰富多样的文化,张骞纪念馆特别推出了“从长安至罗马——丝绸之路摄影展,举办了“穿汉服、学礼仪、写书法”文化体验活动。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省级研学基地,一年来,共开展“庆国庆·感知历史”、“中小学生走进纪念馆”等教育活动60余次,先后接待了国务院巡视组、中宣部、泰国驻西安总领事馆等领导和学者来馆考察,共接待游客8.5万人次,讲解服务828场,实现旅游门票收入24万元,游客人数与同期相比猛增。

        (四)健全保护机制,提升张骞墓管理保护水平。一是落实责任。市县文物部门成立张骞墓保护领导机构,建立健全了责任体系和保护管理制度,明确了职责分工,夯实工作责任。201912月,城固县博物馆和城固县张骞纪念馆(城固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公室)进行机构整合,重新科学设置了内设机构,有效提升张骞墓资源整合和保护。二是加强监管。《条例》实施以来,着重对建设控制地带349户居民住房情况进行严格监控,对居民住房整修19户,其中1超高户进行整改拆除。三是完善设施。建立了张骞墓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制订了遗产监测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张骞墓遗产管理动态信息与预警系统。通过监测设备(微型气象站、温湿度传感器、地埋防震装置、高清摄像头),对张骞墓及附属文物周边风速风向、土壤湿度、地震影响、环境保护、客流量和安防情况进行实时监测。新建监控中心1处,新增170个摄像头。建立微型消防站1个,配备干粉灭火器95个,二氧化碳灭火器3个,新增5个室外消防栓,通过完善设备、岗前培训、消防应急演练等操作,全面提升张骞墓整体保护水平。

        二、存在问题

        (一)宣传广度深度不够在《条例》的学习宣传上,群众的认识水平不高,知晓程度不够,特别是文化遗产周边群众自觉参与保护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对违反《条例》的专项整治的过程中,仍有部分周边群众不予配合,影响拆除改造工作。

        (二)周边环境亟待整治。张骞墓遗产距城区主干道3公里,2017年对张骞墓专线升级改造后因公交停运,导致交通不便,并且缺乏相应规模的停车场地、游客服务中心及游客集散地。张骞墓遗产地处城乡结合部,村落密集,对周边环境卫生、居民生活用房修建控制等比较困难。

        (三)遗产保护经费紧张。在张骞墓遗产和文物的日常保护工作中,监测设备增修、维护,公共设施配备和周边环境整治经费匮乏。市级财政未能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四)文化价值利用不够。由于研究不足、宣传不够,活动不多,张骞墓作为陕南唯一一处世界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利用还比较欠缺,未能在区域内和全国形成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几点建议

        (一)增强张骞墓全民保护意识。要多形式、多途径扎实做好《条例》的宣传普及,提升群众的知晓率,尤其要增强张骞墓世界文化遗产的认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积极参与张骞墓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张骞墓周边环境治理。大力整治张骞墓周边环境,加强日常监管,杜绝违建和随意倾倒垃圾行为。在严格遵守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合理保护周边现存自然环境,增设具有一定规模的旅游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及游客集散地等配套服务设施,为开展张骞墓保护利用工作、推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预留空间。

        (三)落实张骞墓保护各项规定。市、县文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协调省文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尽快提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张骞墓保护规划》,应当把张骞墓保护所需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使《条例》中对张骞墓保护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四)提升张骞墓文化资源价值。要充分利用张骞墓世界级文化名片,深挖张骞墓历史文化内涵与价值,提高张骞墓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要遵循自身的价值特性和历史定位,组织策划多种历史文化活动和项目,将张骞墓遗产保护和文化传承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社会效益,服务汉中文化旅游强市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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