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上午,我市举行《汉中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该《条例》将于2018年3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市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
《汉中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的立法目的是为了规范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合理利用城乡空间资源,美化城乡景观风貌。《条例》共分为总则、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和规范、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招牌设置管理、安全管理和维护、法律责任、附则等七章三十二条。
市人大常委会在《条例》审议和修改过程当中,先后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800余人次,收集意见建议360余条。走访部门单位企业16家,召开座谈会15次,召开研讨专题会6次,解决《条例》审议中遇到的问题。严格按照《汉中市地方立法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条例》的制定采用了“三审三通过”的程序,以严格的程序保障立法质量。该《条例》的制定出台汇集了民意、聚集了民智,最大程度确保了立法需求与人民意愿相呼应。
发布会上,参加会议的媒体记者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提问,相关部门进行了回答。(汉中日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汉中人大网”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