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我市召开《汉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动员会。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王春丽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李晓媛主持会议。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对条例重要条款、核心要义进行解读,市公安局、市城管局结合实际工作就贯彻落实《条例》作表态发言。
要提升站位、充分认识实施《条例》是彰显德治法治融合的重要体现,是建设区域中心城市的现实需要,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强大动力,必须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
要紧扣重点、把握关键,抓宣传普及、教育培训、示范引领,引导人民群众见贤思齐、崇德向善,实现从“人人独善其身”到“人人相善其群”的跃升,让文明意识深入人心;
要靶向施策,对守规则、讲道德的加大奖励激励力度,对不文明行为加大曝光和惩戒,推动《条例》落地落实,播撒道德的种子、培育文明的“花园”,为谱写汉中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凝聚磅礴精神力量。
(文/图 何娜 胡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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