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至25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记明主持。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晓媛、吴巧玲、杜家才、王玲、胡新利、黎建军、杨守奎,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清和出席。市委常委、副市长郭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合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惠春霞、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汉中市汉江水质保护条例(草案)》;表决通过了《汉中市电动车管理条例》《汉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通过了相关报告的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民商事审判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了报告的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了报告的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情况的报告,通过了报告的审议意见;听取和评议了7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新任命人员依法进行了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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