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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回头看专项行动的通知

        陕扶办发〔2021〕8号

        各市政府,省级有关部门: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提升脱贫质量和成色,坚决守住不出现规模性返贫底线,经省政府同意,近期集中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回头看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通过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回头看专项行动,对全省所有建档立卡户,特别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等“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逐户进行排查,及时发现、有效整改存在问题,强化动态监测和帮扶,完善长效机制,保底线、提质量、促衔接。

        二、主要任务

        再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标准,全面评估核查实现情况,切实消除政策落实漏点、帮扶措施薄弱点、返贫致贫风险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稳定增收方面。看有劳动能力的通过产业就业等帮扶,收入是否持续稳定;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的,是否落实兜底保障政策。

        ——义务教育方面。看脱贫户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是否失学辍学,对特殊残疾学生送教上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同时,延伸排查各类教育资助政策和雨露计划补助是否落实到位。

        ——基本医疗方面。看脱贫人口是否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调整后的医疗保障政策是否有效落实,慢病签约服务是否落实。

        ——住房安全方面。看是否有安全住房,是否有人仍居住危旧房。

        ——饮水安全方面。看水质是否达标、水量是否充足、取水是否方便,供水是否稳定,季节性缺水问题是否有效解决,饮水工程管护是否到位。

        ——易地搬迁安置方面。看搬迁户基本生活条件是否具备,旧宅基地腾退是否彻底,是否存在“两头住”,是否达到至少一人稳定就业要求。

        ——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方面。看符合标准的农户是否及时纳入监测预警范围,是否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返贫致贫风险是否消除,是否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三、方法步骤

        “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回头看专项行动于4月下旬开始,至6月上旬结束。分四个阶段:

        (一)全面自查(5月10日前)。各县(市、区)组织镇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及基层帮扶力量,明确重点人群,对本区域回头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逐一排查,列出问题清单,统一交县级扶贫部门梳理汇总后,分送各行业部门,并逐级报省、市扶贫部门备案,由省、市扶贫部门移送本级行业部门。

        (二)集中整改(5月20日前)。省市行业部门督促指导各县级行业部门,依据扶贫部门移交的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逐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夯实整改责任,扎实开展整改,实现销号清零,整改情况及时报同级扶贫部门。

        (三)督导检查(5月31日前)。由省扶贫办统一组织,抽调市县及省级行业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成效进行督导检查,随时发现问题、随时反馈、随时整改,并在检查结束后一周内完成整改。

        (四)完善机制(6月10日前)。各地根据回头看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完善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建立群众反映问题处理、舆情处置和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持续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调整完善驻村帮扶工作,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四、责任分工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各级各部门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县级统筹推进,镇村具体落实。

        (一)市县履行主体责任。市级建立问题核查核实机制,做好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对象的抽查核实工作。县级负责做好统筹谋划、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等工作,镇村负责逐村、逐户、逐人全面排查整改。

        (二)行业部门承担主管责任。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本领域问题排查整改的政策把关、业务指导,对排查整改结果进行抽查核实并承担相应责任。义务教育有保障由省教育厅牵头负责;基本医疗有保障由省卫健委牵头负责,其中脱贫人口参保和医保政策落实由省医保局负责;安全住房有保障由省住建厅牵头负责,其中,易地扶贫搬迁由省自然资源厅负责;饮水安全由省水利厅牵头负责。其他行业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履职尽责,协同配合,抓好落实。

        (三)扶贫部门落实督办责任。各级扶贫部门负责督查督办和工作指导,做好问题排查汇总整理,建立问题台账,及时交办排查问题、报送整改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要把本次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首要任务,持续扛牢“国之大者”的政治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靠前指挥,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组织实施,特别是县委书记要发挥“一线总指挥”作用,统筹安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成立防返贫监测和动态帮扶工作专班,落实周统计、月通报、季调度制度,近期重点抓好回头看专项行动督导落实工作。

        (二)注重实效。要在做好入户排查的基础上,充分依托扶贫部门和行业部门信息平台,加强数据比对;要充分发挥村级信息员作用,进一步畅通群众反馈问题渠道,及时全面掌握“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全面整改,按照“四个不摘”要求,落实帮扶措施,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强化作风。要认真落实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有关要求,用好脱贫攻坚普查等工作成果,先内业后外业,先分析研判、再一次入户,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要持续强化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从严从实开展排查整改。要及时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坚决杜绝漠视群众利益现象发生,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对敷衍塞责、消极应付、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