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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恢复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汉新区、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汉中市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恢复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4日        

        汉中市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恢复政策措施

        为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恢复增长,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稳住经济大盘若干措施的通知》(汉政发〔2022〕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措施。

        一、多轮次发放消费券,激发消费意愿

        (一)促进汽车消费。鼓励引导汽车销售企业开展促销活动,推出降价让利、金融支持、增值服务等购车优惠,带动汽车消费。发放300万元汽车专项消费券,对居民个人在市内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商用车、新能源汽车(二手车除外)并在汉中市登记挂牌的,给予每辆汽车一定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二)促进家电消费。鼓励家电企业开展“以旧换新”“家电下乡”特惠活动,促进家电销售。发放200万元家电专项消费券,对居民个人在市内指定家电销售企业购买I级能效空调、电视、冰箱、洗衣机、热水器、洗碗机、空气净化器、燃气灶等绿色节能家电,给予一定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三)促进综合消费。扩大消费券适用范围,增加小微企业、困难企业数量,发放1500万元综合消费券,以券引流,带动吃、住、行、游、购、娱等场景消费。鼓励商贸企业配套优惠措施,叠加让利,活跃消费市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

        鼓励县区结合实际发放惠民消费券。

        二、高频次举办促销活动,营造消费氛围

        (四)强化活动促销。持续开展汉中市“秦乐购”消费促进年系列活动。支持举办汉中市第四届O2O国际汽车暨乡村振兴品牌产品博览会、“中华美食荟·知味陕西”汉中味道餐饮消费季、全国农产品产销对接会、“双11”电商节等促消费活动,繁荣消费市场。鼓励县区因地制宜举办促消费活动,促进美食小吃、特色农产品、旅游产品销售。(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五)开展文旅促销。结合避暑纳凉、红叶采摘、冬雪运动等主题,持续实施“汉中人游汉中”和“畅游天汉、文旅惠民”举措,组织开展“万名游客游汉中”、“汉风古韵·传奇夜”文旅消费季、暑期研学、消暑旅居等系列活动,促进旅游市场回暖。2022年12月31日前,全市33家A级景区(含省级旅游度假区)对全国医务工作者实行门票免费;9月1日前,15家国有A级景区对全国在校大学生、2022年度中考和高考毕业生实行门票打折(低价)优惠。鼓励A级景区免费开放,支持各县区政府根据景区接待人数对景区进行奖补。(责任单位:市文旅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六)加大让利促销。按照“政企联动、企业让利”方式,鼓励商贸企业围绕传统假日、重点时段、消费旺季,线上线下融合发力,开展让利优惠,叠加消费券补贴,举办形式多样的主题促消费活动,促进消费市场恢复。(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三、培育消费新业态,释放消费潜力

        (七)拓展新型消费空间。大力发展“互联网+服务”,积极培育体育、健康、养老、托育、家政等热点消费。支持电商创业,推广社交电商、网络推广等方式带动商品销售,鼓励开展直播带货,对年度网络零售额达到500万(含)以上且同比增速达到15%(含)以上的直播电商限上企业,按照网络零售额同比上年新增部分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加快传统业态转型升级,培育新零售业态,鼓励电商、快递等企业与实体店合作,开展末端配送服务合作,拓展无接触式消费体验,大力发展依托互联网的外卖配送、预制菜配送、中央厨房配送、即时递送等新业态,满足群众“宅经济”新需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八)支持户外经济和夜间经济发展。允许大型商贸企业利用门前硬化广场,在不影响通行、不占用消防通道、落实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责任的前提下,规范有序开展户外促销活动。(责任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鼓励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和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开展夜间经营活动,支持企业规范有序举办露天集市、文创集市、餐饮夜市等室外活动,提升夜间经济活力。鼓励文旅企业延长开放时间,推出夜间文化旅游产品。支持创建国家、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壮大市场主体,丰富消费供给

        (九)培育壮大限上队伍。开展“汉家菜”推广示范评选活动,引导餐饮企业延长夜间营业时间,对限上住宿、餐饮企业年销售额(营业额)增速超过15%(含),且分别在行业排名前10位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鼓励县区加大对新纳限入统企业的奖励。对县区2022年度培育限上贸易企业数量达2021年底在库数量30%(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县区2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十)落实稳企纾困政策。严格执行商贸企业减税降费融资担保等惠企政策。落实餐饮住宿企业和零售企业阶段性实施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县区给予贷款贴息,降低担保条件和担保费用,适当降低贷款融资成本,提振发展信心。2022年原则上给予零售企业、保供企业和餐饮住宿企业员工定期核酸检测不低于50%比例的补贴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办)

        五、改善消费环境,提升消费体验

        (十一)完善城乡消费体系。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健全县域商业流通网络,提高农村消费能力和水平。加强特色商圈建设,丰富商业业态,发挥消费聚集效应。大力发展“首店经济”,提升消费品质和体验,对国内外知名品牌或授权代理商在汉设立区域首店、旗舰店、形象店,并纳入限上统计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支持省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对企业投资运营的社区商业中心、邻里中心、便民市场及智慧微仓等设施给予适当补贴。鼓励发展共同配送、统一配送、分时配送等集约化配送,降低物流成本。(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十二)支持便民果蔬示范店拓展经营。支持便民果蔬示范店建设,将其纳入消费券发放范围,鼓励开展集中配送,建立直供直销、地产地销体系。鼓励快递企业在中心城区便民果蔬示范店设立快递收寄网点,开展快递寄送业务,拓展便民服务范围,年度完成5万单(含)以上收发件业务的,每个店给予2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邮政管理局)

        附则

        1.该文件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期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2.本措施与《汉中市消费倍增计划十九条措施》(汉办发〔2021〕17号)和《汉中市稳外贸扩消费十六条措施》(汉政办发〔2019〕26号)文件同时执行,同一企业同时符合两个文件中相关奖补条件,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3.该文件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并制定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