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汉新区、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汉中市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恢复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4日
汉中市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恢复政策措施
为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恢复增长,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稳住经济大盘若干措施的通知》(汉政发〔2022〕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措施。
一、多轮次发放消费券,激发消费意愿
(一)促进汽车消费。鼓励引导汽车销售企业开展促销活动,推出降价让利、金融支持、增值服务等购车优惠,带动汽车消费。发放300万元汽车专项消费券,对居民个人在市内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商用车、新能源汽车(二手车除外)并在汉中市登记挂牌的,给予每辆汽车一定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二)促进家电消费。鼓励家电企业开展“以旧换新”“家电下乡”特惠活动,促进家电销售。发放200万元家电专项消费券,对居民个人在市内指定家电销售企业购买I级能效空调、电视、冰箱、洗衣机、热水器、洗碗机、空气净化器、燃气灶等绿色节能家电,给予一定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三)促进综合消费。扩大消费券适用范围,增加小微企业、困难企业数量,发放1500万元综合消费券,以券引流,带动吃、住、行、游、购、娱等场景消费。鼓励商贸企业配套优惠措施,叠加让利,活跃消费市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
鼓励县区结合实际发放惠民消费券。
二、高频次举办促销活动,营造消费氛围
(四)强化活动促销。持续开展汉中市“秦乐购”消费促进年系列活动。支持举办汉中市第四届O2O国际汽车暨乡村振兴品牌产品博览会、“中华美食荟·知味陕西”汉中味道餐饮消费季、全国农产品产销对接会、“双11”电商节等促消费活动,繁荣消费市场。鼓励县区因地制宜举办促消费活动,促进美食小吃、特色农产品、旅游产品销售。(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五)开展文旅促销。结合避暑纳凉、红叶采摘、冬雪运动等主题,持续实施“汉中人游汉中”和“畅游天汉、文旅惠民”举措,组织开展“万名游客游汉中”、“汉风古韵·传奇夜”文旅消费季、暑期研学、消暑旅居等系列活动,促进旅游市场回暖。2022年12月31日前,全市33家A级景区(含省级旅游度假区)对全国医务工作者实行门票免费;9月1日前,15家国有A级景区对全国在校大学生、2022年度中考和高考毕业生实行门票打折(低价)优惠。鼓励A级景区免费开放,支持各县区政府根据景区接待人数对景区进行奖补。(责任单位:市文旅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六)加大让利促销。按照“政企联动、企业让利”方式,鼓励商贸企业围绕传统假日、重点时段、消费旺季,线上线下融合发力,开展让利优惠,叠加消费券补贴,举办形式多样的主题促消费活动,促进消费市场恢复。(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三、培育消费新业态,释放消费潜力
(七)拓展新型消费空间。大力发展“互联网+服务”,积极培育体育、健康、养老、托育、家政等热点消费。支持电商创业,推广社交电商、网络推广等方式带动商品销售,鼓励开展直播带货,对年度网络零售额达到500万(含)以上且同比增速达到15%(含)以上的直播电商限上企业,按照网络零售额同比上年新增部分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加快传统业态转型升级,培育新零售业态,鼓励电商、快递等企业与实体店合作,开展末端配送服务合作,拓展无接触式消费体验,大力发展依托互联网的外卖配送、预制菜配送、中央厨房配送、即时递送等新业态,满足群众“宅经济”新需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八)支持户外经济和夜间经济发展。允许大型商贸企业利用门前硬化广场,在不影响通行、不占用消防通道、落实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责任的前提下,规范有序开展户外促销活动。(责任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鼓励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和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开展夜间经营活动,支持企业规范有序举办露天集市、文创集市、餐饮夜市等室外活动,提升夜间经济活力。鼓励文旅企业延长开放时间,推出夜间文化旅游产品。支持创建国家、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壮大市场主体,丰富消费供给
(九)培育壮大限上队伍。开展“汉家菜”推广示范评选活动,引导餐饮企业延长夜间营业时间,对限上住宿、餐饮企业年销售额(营业额)增速超过15%(含),且分别在行业排名前10位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鼓励县区加大对新纳限入统企业的奖励。对县区2022年度培育限上贸易企业数量达2021年底在库数量30%(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县区2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十)落实稳企纾困政策。严格执行商贸企业减税降费融资担保等惠企政策。落实餐饮住宿企业和零售企业阶段性实施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县区给予贷款贴息,降低担保条件和担保费用,适当降低贷款融资成本,提振发展信心。2022年原则上给予零售企业、保供企业和餐饮住宿企业员工定期核酸检测不低于50%比例的补贴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办)
五、改善消费环境,提升消费体验
(十一)完善城乡消费体系。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健全县域商业流通网络,提高农村消费能力和水平。加强特色商圈建设,丰富商业业态,发挥消费聚集效应。大力发展“首店经济”,提升消费品质和体验,对国内外知名品牌或授权代理商在汉设立区域首店、旗舰店、形象店,并纳入限上统计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支持省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对企业投资运营的社区商业中心、邻里中心、便民市场及智慧微仓等设施给予适当补贴。鼓励发展共同配送、统一配送、分时配送等集约化配送,降低物流成本。(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十二)支持便民果蔬示范店拓展经营。支持便民果蔬示范店建设,将其纳入消费券发放范围,鼓励开展集中配送,建立直供直销、地产地销体系。鼓励快递企业在中心城区便民果蔬示范店设立快递收寄网点,开展快递寄送业务,拓展便民服务范围,年度完成5万单(含)以上收发件业务的,每个店给予2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邮政管理局)
附则
1.该文件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期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2.本措施与《汉中市消费倍增计划十九条措施》(汉办发〔2021〕17号)和《汉中市稳外贸扩消费十六条措施》(汉政办发〔2019〕26号)文件同时执行,同一企业同时符合两个文件中相关奖补条件,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3.该文件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并制定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