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汉新区、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陕政办函〔2022〕106号)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汉中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统筹协调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相关工作;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市委政法委分管副书记
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省药监局汉中分局局长
成 员:市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
市委网信办分管副主任
市工信局分管副局长
市司法局分管副局长
市商务局分管副局长
市卫健委分管副主任
省药监局汉中分局副局长、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兼)
市医保局分管副局长
市中级法院分管副院长
市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
汉中海关分管副关长
市邮政管理局分管副局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汉中分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对各县区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果宣传;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省药监局汉中分局副局长、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兼)担任,办公室成员(联络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和办公室专题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单位人员参加。办公室专题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召集,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会议召开时间、议题和参加单位由召集人决定。
(三)各县区政府要建立本县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本地区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