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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汉政办函〔2022〕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汉新区、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平稳有序完成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以下简称“统模式”)工作,市政府决定,建立汉中市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全市“统模式”工作,研究解决“统模式”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组成人员

        召集人:张启东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召集人:王学忠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东  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局长

                                           

        成      员:刘永强    市财政局局长

                              李本福   市人社局局长

                              宋毅   市医保局局长

                              安喜锋   中国人民银行汉中市中心支行行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税务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市税务局局长张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人民银行汉中市中心支行分管领导为副主任,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涉及多个相关科室的,指定1名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三、主要职责分工

        市税务局:负责“统模式”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按照人社、医保部门提供的缴费政策、业务规则,配合省税务局开发、完善征管信息系统,优化社会保险费信息共享平台,开展对参保单位的缴费宣传、培训,做好“统模式”的其他工作。

        市财政局:优化资金缴拨流程,协助做好“统模式”的其他工作。

        市人社局:梳理缴费政策,明确执行口径;开展基础数据治理,确保基础数据全面、完整、准确;配合省人社厅优化社会保险费信息共享平台,改造部门信息系统,协助做好“统模式”的其他工作。

        市医保局:梳理缴费政策,明确执行口径;开展基础数据治理,确保基础数据全面、完整、准确;配合省医保局优化社会保险费信息共享平台,改造部门信息系统,协助做好“统模式”的其他工作。

        人民银行汉中市中心支行:负责社会保险费入库,专户核算社会保险资金并计付利息,依据财政部门的指令向财政专户划拨资金,组织管理金融机构的社会保险费缴库,协助做好“统模式”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机制

        (一)日常沟通机制。

        日常跨部门工作协调,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发工作联系单(见附件),经办公室主任签字后,发往相关成员单位,由联席会议成员签字并安排落实。

        (二)不定期会商机制。

        召集人不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统模式”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形成有关解决措施,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等。

        (三)重大事项报告机制。

        “统模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发生重大负面舆情、群体性信访案件,或其他可能影响“统模式”工作进展或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四)快速应对问题机制。

        各成员单位密切关注“统模式”工作进展情况,对于各类疑点难点问题,及时汇集整理,提请联席会议解决。发现舆情、信访问题,根据职责分工,快速反应,及时解决。

        (五)信息共享机制。

        “统模式”相关的政策、数据及信息,由各成员单位通过社会保险费信息共享平台、政府信息平台、部门间专线等渠道交互共享,确保及时、完整、准确。

        五、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坚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五部门《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实施方案》,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及时完成“统模式”各项工作任务。既各司其职,又协作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强化风险防控,密切关注舆情、信访等不稳定因素,及时应对,妥善处理,确保“统模式”工作平稳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各县区可参照建立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工作协调会商机制。

        附件:“统模式”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联系单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3日      

        附件

        “统模式”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联系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