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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汉中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要求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陕政办函〔2019〕122号)精神,按照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汉中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汉发〔2020〕3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将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名称改为汉中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并对其主要职责进行调整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市政府秘书长担任副组长兼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协调小组成员包括:市政府办公室分管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负责同志,市委编办、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国资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政府研究室、市经济合作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智慧城市建设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办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同志,以及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分管负责同志。

        (二)主要职责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新时代追赶超越、高质量建设“三市”,加快推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在各县区各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基础上,统筹研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各县区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更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调动人的积极性和社会创造力。

        协调小组下设精简行政审批组、优化营商环境组、激励创业创新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改善社会服务组5个专题组和综合督查组、法治组、专家组3个保障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

        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及主要职责

        (一)精简行政审批组

        组长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智慧城市建设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放权方面,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动态管理,协调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全面承接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继续清理精简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推行区域评估、联合评审、并联审批等。监管方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和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前置中介服务,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约束自由裁量权;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服务方面,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完善市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优化“一网通办”,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力争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持续推进投资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行投资项目清单管理模式;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手段提升监管实效;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积极改进政务服务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质量。

        (二)优化营商环境组

        组长由市发改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合作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办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负责牵头优化营商环境,承担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统筹谋划、督导检查、综合考评和舆论宣传等协调指导工作,推进十大行动落实,提高综合竞争力,打造竞争新优势。放权方面,加快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并牵头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方案;推进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扩大外资市场准入,促进民间投资,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监管方面,围绕重点领域痛点难点问题,持续深化五大专项行动,清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全面推行依清单收费,完善收费监管制度,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确保减税降费的目标落实到位。服务方面,加强产权保护,推动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快水电气暖、银行等公用事业领域改革,提升服务质量效率。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推动利企便民政策落地落实。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机制。

        (三)激励创业创新组

        组长由市发改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研究室、市智慧城市建设局、市金融办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推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放权方面,协调推进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改革创新,赋予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员更大自主权,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效率,激发创业创新活力。监管方面,对新兴产业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坚守安全和质量底线,推动建立健全适应平台经济发展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服务方面,协调推动各类主体融通创新,破解创业创新融资难题。改革分配机制,健全保障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深化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就业和技能服务,完善对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措施,不断优化新业态发展环境。

        (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长由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智慧城市建设局、市税务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负责牵头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加快实现全覆盖。放权方面,大力推进多证合一、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及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等改革,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推行简易注销改革、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改革。监管方面,加强和完善市场监管,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实行跨部门联合监管,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服务方面,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稳步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发挥标准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强化标准体系,健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体系。

        (五)改善社会服务组

        组长由市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智慧城市建设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牵头负责协调推进教育、卫生健康、养老、社保以及社会管理等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入贯彻“四个在汉中”战略,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放权方面,协调推进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调动市场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监管方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强化对政府窗口服务的监督,加强公共服务质量监管。服务方面,简化优化民生事项办理流程和手续,大幅压减公用企事业单位索要的证明材料。推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事项异地联网办理。贯彻落实加快发展“互联网+社会服务”等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养老、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的深度融合发展,增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辐射效应。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力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按程序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

        三、协调小组各保障组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督查组

        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综合督查组设在市政府办公室,综合协调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县级领导负责,督查工作由市政府督查室承担。必要时从市级有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

        负责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与省政府办公厅、市委改革办的联络工作;沟通协调各专题组、保障组工作,指导和推动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组织开展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和学习培训,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及时分析研判,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联系主管部门组织新闻媒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涉及部门和县区在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法治组

        组长由市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法治组的日常工作由市司法局承担。

        负责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措施进行法律审核,及时提出制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建议方案,推动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立改废释工作。

        (三)专家组

        组长由市政府研究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分管负责同志担任。专家组的日常工作由市政府研究室承担。

        受协调小组委托,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开展理论研究和调研,提供政策咨询,对重点改革事项进行第三方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

        四、有关要求

        (一)协调小组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各专题组和保障组要根据职责分工,细化分阶段重点工作,制定可量化、可考核、有时限的目标任务。对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及时督促解决,推动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推广县区部门的典型经验做法,对共性问题要研究机制性解决办法,把群众和企业感受作为检验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尺。

        各专题组、保障组组长、副组长人员名单,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动态调整,每年底由各专题组组长单位负责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由综合督查组按程序报批。

        (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自觉扛起改革重任,做深化“放管服”的表率,涉及本部门的改革任务要及早落实,确保放权彻底、办事高效、服务到位,主动帮助县区解决实际困难和“堵点”问题,支持县区先行先试。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带头干,做好部署、协调和落实。

        (三)各县区政府要完善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推进机制,大胆探索,锐意创新,创造更多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要坚持以实际需求倒逼改革,以问题为导向,相互学习借鉴,形成竞相推进改革的生动局面,更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推动汉中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