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和《汉中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现将汉中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予以公开。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意见,请与汉中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2517264)。
一、总体情况
结合城管工作职责和实际,不断规范公开信息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加强依法行政,保证政务透明运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发展。
2022年,我局按照中省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省政府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方案和绩效评估指标》,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大局,结合城市管理工作职责和实际,不断规范公开信息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加强依法行政,保证政务透明运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发展。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逐步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讲清城管政策、传播城管动态,展示城管特色,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2年,我局充分利用网站、公示栏、报刊等多种媒介,切实提高信息公开覆盖面,共发布政务动态200余条,信息公开20条;办理人大建议16件,政协提案20件,均已办复并公开;办理市长信箱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1845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件,并按时办结。积极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例汇编》《陕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示范文本的通知》,切实提升业务办理的规范性。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整体工作进行部署,与日常业务工作同步推进。局办公室作为牵头部门,加强日常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确保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二是严格流程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级”审查制度,严格进行保密审查,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日常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坚持“谁产生、谁审核、谁负责”原则,由各科室、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予以发布。三是加强信息自查,及时在网站上更新政府信息和废除已失效的政府信息,同时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内的部分信息还通过信用中国(陕西汉中)、汉中市人民政府网站等多渠道同步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对“汉中市城市局网站”进行了优化,合理布局网页版面,整合工作动态类栏目,集中发布本部门工作动态,便于公众浏览。二是落实专人负责网站的运维管理工作,严格信息审核,及时排查网页错误,坚持定期开展网站安全检测,确保网站稳定运行。三是加强局微信公众号的管理维护,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要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分管领导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例会,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指导督促责任,落实政府信息登记、办理、审核、归档等工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制度保障,推进相关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对未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度,通过局网站、市政府网站和“信用汉中”网站,及时对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各类公示公告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相关信息进行了公开。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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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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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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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5 |
0 |
3 |
0 |
3 |
2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5 |
0 |
3 |
0 |
3 |
2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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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15 |
0 |
3 |
0 |
3 |
2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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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针对局内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普及还不够;二是公开意识有待提高,部分科室不愿公开、不敢公开,怕公开出问题,信息公开工作被动、滞后;三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充实。目前公开的信息中,工作动态类的居多,有分析、有总结、有数据的信息较少,能为公众提供服务价值的信息数量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的改进措施:一是通过举办培训会、法制讲堂等学习形式对全局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和原则,提高大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掌握办理原则和工作要求,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台阶。二是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学习其他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水平。三是根据科室职能,对非工作动态类信息科学设置考核目标,确保有效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