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和《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20〕34号)精神,市教育局起草了《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拟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请你们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意见建议,于2021年4月2日18点前反馈市教育局,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姜 浩 电话(传真):2626670
附件:《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汉中市教育局
2021年3月30日
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和《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20〕34号)精神,全面落实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任务,切实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围绕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的工作目标,深化普通高中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改革,不断提高育人水平,为学生适应社会生活、接受高等教育和未来职业发展打好基础,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改革目标
到2022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进一步完善,立德树人落实机制进一步健全。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和师资得到有效保障,新课程新教材全面实施,适应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教育教学改革深入推进,选课走班教学管理机制基本完善,科学的教育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建立,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
三、重点任务
(一)坚持“五育”并举,构建全面培养体系
1.突出德育引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厚植爱党爱国爱人民思想情怀。加强思政课教学,充分发挥各学科德育功能,积极开展党团组织活动和主题教育、仪式教育、实践教育等活动。坚持以德铸魂,系统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革命文化教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
2.提高智育水平。普通高中学校要在落实国家课程标准的基础上,增强课程设置的丰富性和综合性,组织丰富的多学科、跨学科实践活动,围绕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着力培养学生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学生适应社会生活、接受高等教育和未来职业发展打好基础。教师要因材施教,着力培养学生认知能力,激发学生创新意识。
3.加强体育教学。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推进机制,确保学校体育办学条件全部达到国家标准,积极推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将学校体育纳入综合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开足、开齐体育课程,严禁挤占体育课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坚持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衔接、培养兴趣与提高技能相促进,丰富运动项目和校园体育活动,使每名学生掌握1至3项运动技能。
4.增强美育熏陶。整合学校和社会美育资源,探索建立教育与宣传、文化旅游等部门及文艺团体的长效合作机制。学校要按照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加强各学科有机融合,创造条件开设体现地域特色的教学模块,开展灵活多样的学生艺术活动,提高学生艺术素养,让学生都能根据自身兴趣爱好选择参加,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美育发展新局面。
5.拓展劳动教育。加强政府统筹,拓宽劳动教育途径,整合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力量,分级分批建设覆盖不同行业的劳动实践基地,充分发挥劳动综合育人功能。设置足够的综合实践活动教室,开齐开足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立健全校内外课程资源与校际间共享机制,大力开展劳动实践类社团活动,建设一批劳动教育示范县区、学校,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热爱劳动。完善劳动评价制度,加强对学生劳动实践能力考查。
(二)优化课程实施,强化教育教学管理
6.积极开展全员培训。2021年,组织开展新课程和新教材专题培训,由接受过国家级、省级培训的相关人员,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负责人和普通高中各学科教研员、普通高中学校校长、副校长和各学科教师进行全员培训。各普通高中学校通过邀请专家指导和组织开展校本教研等多种形式,组织各学科教师深入学习新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确保各学科教师掌握新课程内涵和要求,为全面实施新课程新教材做好准备。
7.严格执行课程体系。依照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及标准,合理安排三年各学科课程,均衡安排必修、选择性必修和选修三类课程。严格按照科目设置和学分要求开展教学工作,不得随意增减科目教学时间总量,严禁超课标教学、抢赶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加强特色课程建设,鼓励开展校园体育、艺术、阅读、写作、演讲、科技创新等社团活动,开设丰富多彩的校本课程,逐步形成学校的课程特色和办学特色。严禁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严禁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
8.有序推进选课走班。完善适应选课走班需要的教学组织管理制度和学分认定办法,有序实施选课走班,满足学生不同发展需求。以市级为单位开发课程安排信息管理系统,“一校一策”制定选课走班方案和配套制度,加大对班级编排、学生管理、教师调配、教学设施配置等方面的统筹力度,构建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发挥行政班统筹管理学生的作用,加强走班教学班级管理和集体主义教育,做好选课走班组织实施工作。
9.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普通高中学校建立学科建设和教师成长指导中心,加强对学科教学及育人方式改革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完善普通高中教学管理规范,落实监管责任,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强化教学常规管理,加强考试数据分析,引导改进教学。加强教学研究和指导,推进教学方法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积极探索情景式、探究式、体验式等课堂教学,创设思维型、活动型、开放型的课堂,提高学生终身学习及发展的意识和能力。
10.积极开展命题研究。各级教研部门、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为依据,加强考试命题研究,突出核心价值、学科素养、关键能力、必备知识的考查。创新试题形式,加强情境设计,注重联系社会生活实际,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性、探究性试题,重点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健全评价体系,完善招生制度改革
11.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充分利用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各种社会资源,建立专兼结合的指导教师队伍,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指导机制。把学生发展指导工作纳入学校三年课程计划,通过学科教学渗透、开设指导课程、举办专题讲座、开展职业体验等,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习、生活、生涯规划等方面指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理想信念、正确认识自我,更好适应高中学习生活,处理好个人兴趣特长与国家和社会需要的关系,提高选修课程、选考科目、报考专业和未来发展方向的自主选择能力。
12.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发展素质教育、转变育人方式的重要制度,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及管理办法,用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强化对学生爱国情怀、遵纪守法、创新思维、体质达标、审美能力、劳动实践等方面的评价,建立健全信息确认、公示投诉、申诉复议、记录审核等监督保障与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客观真实、简洁有效记录学生突出表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3.健全考核评价体系。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教育质量观,完善学生成长、教师教书育人和学校发展的评价机制。完善对学校和教师的考核激励办法,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奖惩学校和教师,坚决纠正单纯追求升学率的做法。
14.规范考试招生行为。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招生录取模式,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政策。所有普通高中学校要按照市上下达的招生计划、规定的招生范围、确定的招生时间,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和招生录取,不得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网上招生录取结果作为新生入学和注册学籍的唯一依据。
(四)改善办学条件,满足高考改革要求
15.加强硬件建设。对照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要求,逐校测算校舍缺口,逐县区制定建设规划,新建、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学校,加快消除“大班额”。各有关部门要制订优惠政策,建立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审批和工程建设进度。有条件的学校应建设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社团活动室等,推进数字校园建设。完善标准化考场基础条件,健全各项保障制度,满足高考综合改革的要求。
16.强化师资队伍。按照高考综合改革和选课走班教学需要,尽快完成普通高中教职工编制核定,在教师编制总量内建立编制周转池,保障教师的临时急需和阶段性用编需求,满足选课走班教学需求。完善普通高中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充分考虑实施新高考选课走班和综合素质评价教师工作量的变化情况,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予以倾斜。进一步扩大普通高中用人自主权,畅通高层次人才招聘渠道,完善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加强专职思政课教师配备,推动建立思政课教师与其他学科教师交流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把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师资配备,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高考综合改革背景下师资和校舍不足的问题。加强普通高中学校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和党员教师在高中育人方式改革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明确工作分工。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交流,推动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大编制统筹力度,做好普通高中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适应选课走班教学需要。发展改革部门要支持项目建设,建立并落实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财政部门要积极健全经费投入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支持学校及时补充教师,科学核定绩效工资总量。自然资源部门要保障学校建设用地。
(三)强化督导考核。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把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作为对县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对校舍资源建设、师资队伍保障、化解大班额、经费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重点督导。把督导检查结果作为评价政府履职行为的重要依据。
(四)营造良好环境。各县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统筹,形成合力,大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有关政策,介绍各地和学校的先进典型、特色做法、改革成果,引导家长关心孩子身心健康与全面发展,倡导全社会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实施办法》起草情况说明
市政府办公室:
现将我市《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起草情况作以下说明:
一、文件起草依据
依据2019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2020年12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20〕34号)起草了我市《实施办法》。
二、文件起草经过
2021年1月,市教育局收到市政府办公室批转的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领导批示。
1月22日,市教育局开全市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座谈会,传达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指导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实施意见》,部分参会单位围绕深化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进行了讨论发言。
3月,市教育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起草了《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实施办法》,书面征求了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意见建议,市委编办一条建议已采纳,其他部门无修改意见;同时,征求了各县区教体局、28所普通高中学校意见建议,均无修改意见。
4月6日,经局党组会研究讨论,按进行了修改完善。4月27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了审议,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5月,市教育局将修改后的《实施办法》送市政府办公室综合七科,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
三、文件送审程序
建议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附件:征求意见反馈情况
汉中市教育局
2021年8月7日
征求意见反馈情况
单位 |
意见建议 |
是否采纳 |
市委编办 |
将第三部分第9条第一句“按照高考综合改革和选课走班教学需要,尽快完成普通高中教职工编制核定,在教师编制总量内建立编制周转池,保障教师的临时急需和阶段性用编需求,满足选课走班教学需求。”修改为:按照高考综合改革和选课走班教学需要,将汉中市事业单位人才编制周转池的编制使用向教育系统倾斜,保障教师的临时急需和阶段性用编需求。 |
已采纳 |
市发改委 |
无意见 |
|
市财政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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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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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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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体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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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所普通高中学校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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