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我市环境信访问题27件,市环保督察信访案件督办组按照信访办理工作方案及时转交相关县区党委及市级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统计分析,省督察组转办的27件环境信访问题,涉及8个县区,其中汉台区11件,南郑区5件,城固县1件,洋县2件,西乡县1件,勉县3件,宁强县2件,佛坪县2件。从涉及类型看,涉水问题4件,涉垃圾问题3件,涉噪声问题4件,涉大气问题6件,涉生态问题5件,涉油烟问题1件,涉扬尘问题2件,涉其他问题2件。
截至6月4日,累计接到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我市环境信访问题288件,共涉及11个县区、2个管委会和6个市级部门。居前三位的县区分别为:汉台区97件,占33.68%;南郑区43件,占14.93%;勉县29件,占10.07%。城固县、洋县各28件,各占9.72%;西乡县17件,占5.9%;宁强县、略阳县各15件,各占5.21%;佛坪县7件,占2.43%;镇巴县3件,占1.04%;留坝县、经济开发区、兴汉新区各2件,各占0.69%。从涉及类型看,涉水问题48件,占16.67%;涉土壤问题1件,占0.35%;涉垃圾问题14件,占4.86%;涉噪声问题48件,占16.67%;涉大气问题53件,占18.4%;涉生态问题54件,占18.75%;涉油烟问题19件,占6.6%;涉扬尘问题20件,占6.94%;涉其他类问题31件,占10.76%。
截至6月4日10时,288件环境信访问题转办工作全部完成,转办率100%,已办结180件,其余108件正在按程序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