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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

        汉政发〔202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汉中市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汉中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2日

        汉中市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

        管控体系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陕政发202011号)要求,建立健全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简称“三线一单”)落实应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加快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措施,实现依法治污、科学治污和精准治污,推进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二、总体目标

        在省级“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框架下,以“优先保护单元不减少、重点管控单元面积相对稳定”为原则,结合本区域实际和“十四五”相关规划及政策要求,优化提升全市区域“三线一单”成果,2021年底前发布实施。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三线一单”工作方案(2021年4月—6月底)。建立健全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工作机构,组建技术团队,落实工作经费,编制“三线一单”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方向、任务、措施和责任等,推动工作有序开展;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三线一单”技术方案,确定技术路线、方法、进度等内容。6月底前,编制完成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技术方案报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二)优化完善“三线一单”成果(2021年7月—9月底)。按照《陕西省市级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三线一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在全省环境管控单元划定成果和生态环境总体管控框架下,以区域最新国土空间规划、“十四五”规划、第三次土地调查、河湖岸线规划、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等数据为依据,衔接各项环境管理要求,优化提升本区域“三线一单”成果,确保8月底前形成全市“三线一单”初步成果,9月份广泛征求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意见,对初步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

        (三)审核“三线一单”成果(2021年10月份)。2021年10月底前,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将市级“三线一单”成果(包括市级区域生态环境评价研究报告、图集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报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

        (四)发布“三线一单”成果(2021年11月—12月底)。按照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协调小组办公室的规定方式发布全市“三线一单”成果。发布内容包括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等,同时明确“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实施、更新、考核等管理要求。12月底前,经省政府审核通过后,由市政府向社会发布“三线一单”最终成果。

        (五)提交“三线一单”数据。在全市“三线一单”成果发布后一个月内,将成果数据脱密后报送至省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协调小组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三线一单”工作领导机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市“三线一单”落地工作有序开展。由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三线一单”相关工作,制定“三线一单”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组建技术团队和专家团队,加强与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协调小组的沟通协调,按时限要求推进全市“三线一单”落地工作。市级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要各司其职,按照市协调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安排,认真落实有关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工作联络人并将联络人名单(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于5月20日前报送市生态环境局(联系人:汪书羽,联系电话:2626465,18091612919)。

        (二)强化技术资金支持。组建长期稳定的技术团队,为“三线一单”落地和成果管理提供技术保障,确保“三线一单”成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各级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做好“三线一单”落地和工作经费保障。

        (三)加大协调督导力度。市区域区间生态环境评价协调小组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要统筹做好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加强基础数据、资料的调度和工作进展情况督导,对不配合、工作滞后影响全市总体进度的单位要及时通报,确保工作有序有力推进,按期完成。

        (四)积极组织宣传推广。结合工作推进情况,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宣传“三线一单”政策知识和工作成效,不断总结经验并逐步推广,为“三线一单”成果的落地运用营造有利条件和良好氛围。

        附件:汉中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附件

        汉中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协调小组

        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一、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协调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成 员:市发改委分管副主任

                     市工信局分管副局长

                     市财政局分管副局长

                     市自然资源局分管副局长

            市生态环境局分管副局长

            市住建局分管副局长

            市城管局分管副局长

            市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

            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

            市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

            市林业局分管副局长

            市商务局分管副局长

            市文旅局分管副局长

            市统计局分管副局长

            市气象局分管副局长

            汉台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南郑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城固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洋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西乡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勉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宁强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略阳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镇巴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留坝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佛坪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兴汉新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

                航空智慧新城管委会分管副主任

                滨江新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

        二、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协调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1. 市协调小组主要职责。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陕政发202011号),按照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协调小组的安排部署,统筹做好我市“三线一单”相关工作。

        2. 市协调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牵头制定“三线一单”相关工作方案;督促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收集、分析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有关数据资料;推进我市“三线一单”落地工作;做好“三线一单”成果管理;加强与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协调小组的沟通协调;完成协调小组安排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