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安排部署,全面完成林长制组织体系建立。制定出台《佛坪县全面推行林(山)长制实施方案》,确定林(山)长114名,明确32个林(山)长制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县、镇(街道)林(山)长办全部挂牌。
二是夯实各方责任,扎实推进林长制责任落实。设立55面县镇村林(山)长公示牌,制定《会议制度》《督查制度》《巡林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8项制度,先后开展4次林(山)长制工作推进情况督导检查,将林山长制工作纳入县级目标责任考核,将工作落实情况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要依据。
三是加强保护修复,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勘察立标工作,7个标牌、监控和247个实体界桩安装埋设全部到位。加大森林资源管理力度,开展样地监测外业调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国家级公益林优化等任务。持续抓好植绿增绿,完成营造林3.45万亩。全力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筑牢有害生物防线。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赔偿,赔付农户310户25万余元。(佛坪县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