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镇巴县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10月25日在镇巴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镇巴县财政局局长 张正银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议报告镇巴县2016年度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查和批准。
一、2016年度财政决算情况
2016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支持下,县财政部门主动适应新常态,牢牢把握镇巴发展脉络,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克服财政收支困难,狠抓财政收入,加大项目资金争跑力度,优化支出结构,力保运转及民生支出,财政运行规范有序,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确保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全县公共财政决算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情况。2016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7113万元,占年度预算17300万元的98.9%,同比下降8.9%。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0609万元,占年度预算10600万元的100.1%,同比下降15.8%,剔除“营改增”等因素,同口径增长7.9%;上划中省市税收收入6504万元,较上年增长304万元,增长4.9%。
2、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情况。2016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执行190789万元,占调整预算198404万元的96.2%,比上年增支12053万元,增长7%。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493万元,占预算的99.3%;公共安全支出7536万元,占预算的98.9%;教育支出44408万元,占预算的99.5%;科学技术支出1914万元,占预算的9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88万元,占预算的9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923万元,占预算的94.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111万元,占预算的95.8%;节能环保支出7502万元,占预算的84.7%;城乡社区支出4252万元,占预算的93.2%;农林水支出31128万元,占预算的93.3%;交通运输支出2287万元,占预算的99.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926万元,占预算的1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93万元,占预算的85.8%;金融支出12万元,占预算的10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455万元,占预算的98.5%;住房保障支出7842万元,占预算的97.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73万元,占预算的100%;债务付息支出196万元,占预算的100%;其他支出850万元,占预算的96.6%。
3、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根据省财政厅决算批复,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16年全县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0609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70541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3745万元(新增一般债券12500万元,转贷一般债券1245万元),调入资金14235万元,上年结余3360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11万元,财政总收入为213301万元。全县公共财政支出执行190789万元,加上解支出245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174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05万元、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1540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0万元,财政总支出为205686万元,全县财政总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为7615万元(其中项目结转支出7615万元),做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4、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县本级公共财政支出执行165718万元,占调整预算173333万元的95.6%,比上年实际增支3297万元,增长2%。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县本级公共财政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为7690万元。
(二)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决算批复,2016年全县基金预算收入1718万元,加上级基金补助收入1529万元,置换债券转贷收入1722万元,上年基金结转4874万元后,基金收入总计为9843万元。全县基金预算支出3066万元,加调出资金121万元,上解支出1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722万元,基金总支出为4910万元,全县基金预算总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为4933万元。
(三)社保基金决算情况
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全年收入36525万元(其中个人缴费8377万元),上年结余21442万元,收入总计57967万元;全年支出2778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0180万元。
(四)部门决算情况
2016年全县部门预算收入总计2549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6099万元、用事业单位弥补收支差额595万元、历年结转结余28228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19385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907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067万元)、事业收入17803万元、经营收入320万元、其他收入14120万元。全年支出合计2245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929万元、项目支出80294万元、经营支出32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303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6354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3441万元、事业及福利基金584万元。
(五)重点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上级补助资金和转移支付安排使用情况。全年上级共下达各类补助资金1720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补助170541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1529万元。在一般公共预算补助中,返还性补助102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8558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8393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及一般性转移支付中的定向财力转移支付按项目资金用途分别对应用于一般公共服务、公安、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计、社会保障、农林水(含扶贫)、节能环保、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中的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生态保护和基本财力保障补助等,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及县级重点项目支出。
2、政府性债务情况。2016年政府性债务情况。截止2016年底债务余额49370.83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5757.55万元(包括:一般债务19439.84万元、专项债务6317.71万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4312.76万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9300.52万元。当年债券转贷收入15467万元,其中:地方政府置换债券13467万元、新增债券2000万元。置换债券中,转贷置换一般债券11745万元,转贷置换专项债券1722万元;新增债券中,转贷新增一般债券2000万元。置换债券主要用于置换审计确认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县级城市重点项目、交通建设项目、镇级基础设施建设及脱贫攻坚配套等相关债务;新增债券主要用于移民搬迁和脱贫攻坚项目。
3、“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6年全年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136.49万元,同比上年下降10.4%,其中: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77.74万元(运行维护费777.74万元);公务接待费358.75万元。
二、过去一年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多措并举,全力以赴抓收入。2016年,我县在面临“营改增”等政策性减税、重大工程项目一次性税收减收、普遍性降费和后续财源匮乏等诸多困难因素叠加影响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财政收入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采取多项措施,狠抓落实。一是分别于5月下旬、11月中旬从县财政、国税、地税局抽调专人,组成税收核查督促工作组,深入到各镇(办)、项目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税收缴纳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对移民搬迁工程税收情况进行专项清理,对不动产销售税收入库进行重点检查,全额清缴税款。二是强化税收清欠工作力度。在摸清税收欠缴情况的基础上,将税收欠缴情况分类进行督导入库。对于政府主导建设的项目,积极加快财政资金支付进度,并优先保证税收入库;对于社会投资建设的项目,强化与企业的沟通协调,及时引导企业足额缴纳税收。三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重点是加强房屋出租等国有资产有偿使用,财政资金利息,车辆等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征缴管理。四是实行包抓责任制,财税部门实行领导干部包抓责任制,把目标任务落实到人、落实到具体项目。五是建立督查通报机制。为及时掌握税收征管工作动态,从11月份起,对财政收入情况实行每周通报制度,从12月中旬起,对财政收入实行日报制度。
(二)统筹财力,优化结构惠民生。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民生支出“两个80%”落实到位。2016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民生支出16.21亿元,增长8 %,占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比重为85%,其中新增财力用于民生支出比重为84%。一是教育投入落实到位。教育支出4.44亿元,增长24%,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23%。按照教育“双高双普”达标要求,足额落实了各项政策性投入,确保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三个增长”。足额安排教育费附加、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生均公用经费和教师工资。上级教育专款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两免一补”等各项助学政策及时落实。二是社保资金发放到位。筹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13124.8万元,其中:个人缴费3062.4万元,为50.3万人次患者累计报销补助12586万元;安排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资金4034.1万元;拨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专项资金166万元,补助人数2107 人;安排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资金400万元,拨付卫生人才培训资金100万元;发放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资金8655.2万元,享受人员26040人;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942万元,救助13139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713万元,救助困难群众3200人次;兑付171名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149.6万元,为23560名高龄老人发放保健津贴1693万元,有8242名残疾人享受到生活补助和重点残疾人护理费补贴资金701万元;按月足额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4769万元,发放14003名“农村八大员”基础养老金和工龄补贴资金492万元;及时拨付各类民政优抚资金3110万元;拨付卫生专项资金2270万元,拨付再就业资金1490万元,支持就业再就业、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以及创业小额贷款担保贴息等工作;技能培训3375人次,解决了530个公益性就业岗位。三是脱贫攻坚支持到位。县财政局作为1+17成员部门之一,及时制定出台了《镇巴县脱贫攻坚财政配套资金支持计划实施方案》,建立了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县级财政每年按照不低于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的比例安排专项扶贫资金,并确保每年新增财力不低于20%用于扶贫事业。每年整合县扶贫办、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移民办、县民政局六部门财政资金1000万元、对重点扶持类贫困户按照每户6000元标准,通过扶持增收致富产业实现脱贫。筹措资金1000万元,设立精准扶贫贷款担保基金,撬动银行贷款1亿多元,重点扶持贫困农户、村级扶贫互助协会、扶贫龙头企业、小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脱贫攻坚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专项经费。脱贫攻坚期内,县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专项经费各1万元,专项用于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经费支出。四是产业资金扶持到位。制定了2016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实施方案,整合县发改、财政、农林水、扶贫、国土、交通、环保等部门资金2415万元支持全县茶产业发展。扎实推进2015年省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投入资金517万元,新建1450亩优质无公害茶叶生产示范基地;成功申报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4个,投入财政扶持资金220万元。全县计划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88个,涉及20个镇(办),72个村,受益群众9.8万人,项目计划总投入3342万元,申请财政奖补资金1123万元。五是惠民资金直补到位。修订完善了《镇巴县惠民资金发放及监督管理办法》,利用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平台宣传惠民政策。各项惠民补贴待层层审核后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2016年累计发放各类惠民补贴资金2.5亿元。
(三)全力争取,重点领域保障有力。全年累计争取上级各类资金17.29亿元 (含置换债券0.3亿元),同口径增长4%,有效缓解了地方财政困难。争取上级专项和统筹调剂财政存量资金3亿多元重点向基层、生态和建设项目领域倾斜:一是向基层倾斜。2016年镇(办)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5亿元,同比增长53%,其中:村级转移支付支出2395万元,较上年新增1143万元,主要是用于村干部工资从每年1.1万元提高到2.76万元,大小村公用经费补助从0.6万元提高到2万元和2.5万元。二是向生态倾斜。投入990万元支持科技三项、新农村建设等产业发展,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投入13995万元用于汉江、嘉陵江流域污染防治、污水垃圾处理、水土流失及中小河流治理、森林保护、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环境监测和生态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三是向建设项目倾斜。先后投入资金9609万元支持县中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城镇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李家坪河堤路建设、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危旧房改造项目、苗族商贸一条街建设、小渡坝物流仓储建设、文化健身活动广场、210国道县城过境段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投入500万元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投入2884万元支持陕南移民搬迁。
(四)夯实基础,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和完善了《镇巴县本级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意见》《镇巴县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镇巴县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实施方案》《镇巴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奖励试行办法》《镇巴县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等10多项制度办法,做到按规章办事,用制度理财。二是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实现县级全覆盖,镇(办)稳步扩面。2016年县级所有一级预算单位的预决算信息按规定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部分镇(办)试点推进了预决算信息公开;部门决算批复工作实现全覆盖。三是夯实基础管理。累计完成政府采购项目450项,实现政府采购合同金额5800万元,节约资金800万元,节支率12.5%;预(决)算评审项目373个,送审资金52574万元,审定资金50238万元,审减2336万元,平均审减率为4.44%。四是政府购买服务稳步推进。启动了“惠泽园小区物业管理”、“城区病媒生物防治”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完成了“城区学校后勤服务项目”前期调研工作。五是积极消化存量债务。筹措债券置换资金700万元,协商购买了县世行办等54户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县属国有企业在中国农业银行镇巴支行的债权委托资金贷款本息5708.51万元,掌握了化解历史债务主导权,降低了政府运行风险。
(五)强化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一是完成了内控体系制度建设,制定完善了《镇巴县财政局政策制定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试行)》等12个内控制度,并汇编成册发放到局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二是国库改革持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资金17.54亿元,其中:财政直接支付9.35亿元,财政授权支付8.19亿元。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动态监控共拦截违反规定的支付业务458笔,金额达2139.9万元。公务卡实现县镇两级全覆盖,公务刷卡支出147万元,较上年增长17%。三是对青水等7个镇、县人社局等14个县级预算单位2015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四是完成了对博物馆2015年免费开放资金,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绩效考评工作。五是对巩固退耕还林后续产业林业项目、科技推广项目、省级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少数民族发展项目等进行了初验。六是利用2个月时间,对20个镇(办)2015年社保资金收、支、结余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七是对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公租房建设、棚户区改造项目等资金开展了专项检查。
回顾2016年,我县财政收支任务虽然圆满完成,但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财政运行和财政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这些困难和问题在今后一段时期内仍将持续,主要表现为:一是县域经济总体实力不强,对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依赖程度依然很高;二是收入结构不尽合理,非税收入占比近半,财政收入质量差;三是工业基础薄弱,财源建设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四是政策性增支因素较多,导致收支矛盾更加突出,预算收支平衡难度加大。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2016年我县财政收支任务顺利完成,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支持。2017年,县财政部门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加强财政管理,扎实推进各项财政改革,继续狠抓财政收入,加大项目资金争跑和融资对接力度,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改善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