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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宁强县财政局局长 万鹏

          

          

          县人大常委会:

          2016年财政决算已经由市财政局审核批复。现在,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议和批准。

          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5,544万元,占调整预算15,500万元的100.3%,同口径增长11%。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6,986万元,占调整预算8,950万元的78.1%,下降30.9%;非税收入完成8,558万元,占调整预算6,550万元的130.7%,增长17%,占比55.06%。

          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00,081万元,占调整预算200,086万元的100%,增长7%。具体执行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451万元,增长0.1%;公共安全支出6,886万元,增长3.8%;教育支出50,255万元,增长3.4%;科技支出1,157万元,增长1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136万元,增长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84万元,增长37.7%;医疗卫生支出33,089万元,增长17.3%;节能环保支出9,635万元,增长2.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87万元,增长5.4%;农林水事务支出37,518万元,增长12.2%;交通运输支出953万元,增长1.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支出3.5万元,增长1.3%;商业服务业支出108万元,增长4.9%;国土资源气象支出733万元,增长0.5%;住房保障支出9,835万元,下降42.7%;粮油物资储备管理等支出434万元,增长2.6%;国债还本付息支出1,015万元。

          (二)公共财政预算平衡情况。今年11月,市财政局以汉财办预〔2017〕62号文件正式批复了我县2016年财政决算,批复的决算与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预算执行情况基本相同,但稍有变化,因上级增加我县结算补助1万元,当年财政结余增加1万元,变为6万元。

          2016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5,54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8,908万元,转贷债券收入16,223万元,上年结余-13,373万元,上年置换债券资金结余21,626万元,调入资金5,275万元,收入总计224,203万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00,081万元,上解支出2,42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5,274万元,支出总计为237,775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13,572万元,其中当年结余6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92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52万元,上年置换专项债券资金结余2,165万元,收入总计9,83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342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4,330万元,置换专项债券还本支出2,165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9,837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四)预算收入超收安排和使用情况。2016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财政收入预算15,500万元,实际完成15,544万元,超收44万元。超收收入全部安排用于弥补教师绩效工资缺口。

          二、2016年财政运行特点及成效

          (一)收入任务圆满完成。面对全县重点项目税源锐减、工业经济持续下行以及“营改增”、减税降费等政策性减收因素不断增多的严峻形势,财税部门迎难而上,克难攻坚,圆满完成了全年财政收入目标任务。一是细化分解收入任务,夯实征管责任。二是及时召开财税库联席会议,确保征收工作顺利开展。三是督促重点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重点项目税收及时足额入库。四是大力开展税源清理和税收稽查,全年累计清收入库税收1,938万元。五是积极开展非税稽查,做到应收尽收,全县非税收入超收2,008万元,有效弥补了税收短收。

          (二)保障能力持续增强。面对全县财政收支矛盾异常尖锐的困难局面,财政部门多方协调,全力争跑,全年共计争取到位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11,893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8,693万元,转贷收入3,200万元。争取到位各类专项转移支付补助89,256万元,增长8.5%,为全县各项事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三)各项事业加快发展。一是安排农业产业发展资金2,159万元,推动生猪、茶叶、中药材、食用菌等主导产业不断发展壮大,青木食品、绿梦食品、秦川大厨等一批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实现投产达效。二是安排助保贷资金200万元,助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充分发挥恒达融资担保公司融资担保作用,为13户企业提供2,830万元融资担保贷款,大力支持企业发展。三是投入旅游建设资金1,905万元,重点支持汉水源森林公园、青木川古镇等加快发展。四是投入资金247万元,大力支持电商产业园高位起步,力促全县商贸流通行业发展壮大。五是投入资金667万元,全面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持续开展秸秆禁烧、锅炉拆改等除尘防霾治理,着力保护全县优美生态环境。六是投入道路、交通建设资金572万元,大力改善县镇村交通状况,确保了道路安全畅通。

          (四)民生福祉大幅改善。全年民生支出173,316万元,占财政支出86.6%,其中新增财力用于民生支出比重达88.8%,全县干部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和社保人员生活费按月足额发放,中省“提标、扩面、新增”各项民生政策全面落实。一是教育支出50,255万元,全面落实了各项助学政策,建立了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农村学校基础设施得到有效改善,贫困学生生活得到更好保障,城乡教育实现均衡发展。二是社会保障支出33,089万元,确保了城乡低保、五保户、残疾人、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计生失独家庭救助、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等按时足额发放。三是医疗卫生支出24,584万元,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落实了药品零差率销售、村医养老、参保人员医疗补助、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等政策,提高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四是投入资金519万元,用于发展文化产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村级文化场所建设、“三馆一站”免费开放以及各项文体活动的开展,进一步丰富了群众文化体育生活。五是及时发放退耕还林、粮食综合直补、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惠农资金6,344万元;投入精准扶贫贷款担保基金1,000万元,放大银行精准扶贫小额担保贷款1亿元;拨付移民搬迁、易地扶贫搬迁、重点镇、美丽乡村以及扶贫开发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3,844万元,争取革命老区建设和“一事一议”资金2,340万元、实施项目91个,极大地改善了农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六是投入资金3,967万元,不断加大污水和垃圾处理、城镇绿化、生态旅游发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环境监测等投入力度,促进了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五)财政管理更加规范。一是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政府预算体系完善,预算编制细化,预决算信息全面公开。二是国库集中支付实现全覆盖,集中支付资金占财政支出100%;全年公务卡结算资金549万元,同比增长60.4%,违规大额提取现金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三是非税征管电子化改革顺利推行,征收效率不断提高。四是绩效预算管理改革深入推进,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提升。五是政府购买服务、电子化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改革稳步推进。六是深入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七是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年内已按要求撤销专户9个。八是规范政府采购流程,完成采购金额4,908万元,节约资金684万元,节支率13.9%。九是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完成政府性投资财政评审项目98个,审减资金3,166万元,审减率5.6%。

          三、重点支出绩效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一)重点支出及绩效情况。

          年初预算重点支出7,309万元,全年累计拨付7,306万元。其中:重点项目前期费1,000万元,执行41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和地名普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土地确权登记和纠纷仲裁体系建设、脱贫攻坚等项目前期工作,确保了各项重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生态环境建设1,000万元,执行966万元,主要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和污水及渗滤液处理,极大地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生态产业发展550万元,执行369万元,重点扶持茶叶、烟叶、天麻等传统优势产业加快发展,实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文化旅游发展1,500万元,执行1,495万元,主要用于全域旅游发展规划、旅游宣传、羌族文化产业园建设和青木川文化旅游名镇建设,全县旅游经济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小城镇建设1,000万元,执行890万元,用于阳平关、大安、铁锁关等12个重点镇(办)建设,有效推动了城乡统筹发展;招商引资和工业发展300万元,执行205万元,主要用于工业发展及招商引资、解决企业遗留问题、电商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等,推动了全县工业经济加速发展,确保了招商引资工作顺利开展;干部学习培训100万元,执行75万元,主要用于作风纪律建设,干部培训及全民阅读活动等;考核奖励810万元,执行810万元,用于发放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奖励;偿债准备金625万元,执行625万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务;预备费年初预算400万元,执行1,461万元,主要用于大型会议、困难群众慰问和救助、信访维稳、应急救援和地方政府债券利息等,确保了全县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2016年,上级下达我县专项转移支付补助89,256万元,已全部按规定拨付到相关部门单位。在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上,我们坚持“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用途审核拨付资金,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加强项目绩效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安全和使用效益。

          (三)上级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2016年,市财政通过预算下达我县各类补助资金178,908万元,减去专项转移支付补助89,256万元,当年可安排支出的补助为89,652万元。我们严格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原则,安排人员工资、离退休费、优抚、低保补助和取暖降温等人员经费72,451万元;安排机关运转经费2,632万元;安排民生配套支出12,149万元;安排上解上级支出2,420万元。

          四、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所指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对于财政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预算编制未按规定比例设置预备费问题,我们2017年预算安排预备费1,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8%,达到规定数额;对于未按规定编报当年预算支出问题,我们通过加大向上争跑力度,强化预算约束,力争减少类似问题的发生;对于违规出借财政资金问题,我们已收回3,000万元,后期我们将严格规范财政借款程序,加大借款回收力度,减少财政对外借款;对于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问题,我们已在2017年2月缴入国库;对于待定非税收入未及时清理问题,我们已积极联系各执收单位和商业银行对账,在2017年底前全部清理入库。对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部分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我们及时调整了专项资金审核拨付流程,加快了资金审批、拨付进度;对于应缴未缴预算收入问题,我们将在2017年底前全部缴入国库;对于接收不合理票据问题,我们已协调县交运局,更换正式发票入账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