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汉中市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
一、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全市财政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情况。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130,670万元,同口径增长10%,其中:地方财政收入456,488万元,占调整预算448,000万元的101.9%,同口径增长9.6%。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16,957万元,占调整预算(年初预算加省下达补助等,下同)96.5%,增长11.3%。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及决算汇审情况,2017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加上中、省财政对我市的税收返还和各项补助、债券转贷收入、上年结余及调入资金等,全市财政累计总收入为3,195,421万元,减去全市财政支出、上解上级财政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增设预算周转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结转下年支出等,全市当年净结余33,725万元,消化以前年度财政赤字33,725万元,累计结余-152,76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情况。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7,144万元,占预算115.2%,同比下降0.3%。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299,039万元,占预算(年初预算加省下达补助,下同)82.8%,同比下降12.7%。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级补助基金收入、转贷专项债券收入、上年结转结余,减去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专项债务还本支出、调出资金、上解省财政支出后,年终结余66,352万元(含结转下年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情况。2017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531万元,占预算854.9%(主要原因是汉台区和开发区年初无预算,年中执行中完成收入4,131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1,335万元(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和上年结余649万元后,总收入为6,515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235万元,调出资金4,131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149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情况。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65,860万元,占预算112.8%。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加上年累计结余512,526万元后,总收入为1,278,386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72,771万元,占预算110.5%。收支相抵后,年终累计结余505,615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余资金)。
(二)市级财政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情况。2017年市级地方财政收入106,296万元,占预算112.8%,同口径增长9.4%。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7,705万元,占调整预算454,978万元的91.8%(剔除年终决算按政策从县区扣回资金及2018年初上级明确要求列入2017年核算的专款等结转事项,市级2017年执行数占调整预算数的95.4%),增长17.5%。主要支出执行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732万元,占预算96.6%;公共安全支出36,063万元,占预算95.3%;教育、科技、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4,336万元,占预算9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907万元,占预算95.7%;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和交通运输支出66,355万元,占预算94.2%;农林水支出53,827万元,占预算96.4%。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及决算汇审情况,2017年市级地方财政收入106,296万元,加上级各项补助收入2,331,064万元,县区上解43,858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14,668万元(其中:转贷新增一般债券收入221,900万元;转贷置换一般债券收入92,768万元),调入资金13,433万元,以及上年结余-31,943万元,市级财政累计总收入为2,777,376万元。市级财政支出417,705万元,加税收返还和补助县区支出2,193,730万元,转贷县区债券支出159,868万元(其中:转贷新增一般债券支出99,000万元;转贷置换一般债券支出60,868万元),专项上解支出1,67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1,900万元,结转支出92,470万元,市级累计财政总支出为2,897,344万元。2017年市级财政总收入与财政总支出相抵后,当年净结余11,700万元,消化以前年度财政赤字11, 700万元,累计结余-119,96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情况。2017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4,662万元,占预算151.9%。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0,240万元,占预算68%。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级补助基金收入、转贷新增专项债券收入、上年结转结余,减去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补助下级基金支出、转贷县区专项债券支出、专项债务还本支出及调出资金后,年终结余41,187万元(含结转下年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情况。2017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00万元,占预算75.5%。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00万元,占预算75.5%。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加上年结余649万元,减去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和补助县区支出500万元后,年终结余149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情况。2017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16,736万元,占预算114.1%。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加上年累计结余272,820万元后,总收入为489,556万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45,968万元,占预算106.1%。收支相抵后,年终累计结余243,588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余资金)。
二、2017年财政决算有关情况说明
(一)上级转移支付情况
2017年中、省下达我市转移支付资金2,331,064万元,较上年增加116,548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88,972万元,较上年增加5,89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432,109万元,较上年增加102,73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809,983万元,较上年增加7,92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均衡性转移支付634,872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90,544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11,383万元。
2017年下达县区转移支付资金2,193,730万元,较上年增加166,474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63,202万元,与上年持平;一般性转移支付1,343,263,增加163,55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783,039万元,比上年减少1,308万元。下达县区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均衡性转移支付570,892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87,494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10,894万元。
(二)政府债务情况
2017年由省政府转贷我市使用并负责偿还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32,9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21,900万元,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分配市级122,900万元,转贷县区99,000万元;专项债券11,000万元,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分配市级4,000万元,转贷县区7,000万元。
2017年全市共争取置换政府债券资金218,056万元,其中一般债券92,768万元,专项债券125,288万元。
2017年,省政府下达我市政府债务限额2,191,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305,696万元,专项债务限额885,304万元。截至2017年底,我市政府债务余额1,829,86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111,484万元,专项债务余额718,377万元。上述政府债务余额均未超出政府债务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市级政府债务限额1,016,45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12,998万元,专项债务限额603,459万元。截至2017年底,市级政府债务余额884,57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82,817万元,专项债务余额501,760万元。上述政府债务余额均未超出政府债务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第二部分 汉中市2017年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全市“三公”经费累计支出10,646万元,比上年减少375万元,下降3.4%,主要是我市各级财政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要求,采取切实措施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从严审批公务接待、出国(境)事项、全面实施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105万元,比上年减少17万元,下降13.7%,主要是2017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比上年减少1个;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429万元,比上年增加384万元,增长845%,主要是年中相关单位预算执行中车辆报废更新,所需费用严格按有关标准执行,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预算调整事项后予以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132万元,比上年减少376万元,下降5%,主要是贯彻落实中省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和部分公务用车停驶;公务接待费支出2,980万元,比上年减少366万元,下降10.9%,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市本级“三公”经费累计支出2,893万元,比上年增加9万元,增长0.3%,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费比上年有所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72万元,比上年减少25万元,下降25.9%,主要是2017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比上年减少2个;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193万元,比上年增加193万元,主要是2016年市本级没有单位购置公务用车,2017年相关单位预算执行中车辆报废更新,报市级人大常委会批准预算调整事项后予以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77万元,比上年减少87万元,下降4.5%,主要是贯彻落实中省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和部分公务用车停驶;公务接待费支出751万元,比上年减少72万元,下降8.7%,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第三部分 汉中市2017年财政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2017年,中省补助我市返还性收入和各类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共计2,331,064万元,其中市级安排137,334万元,补助县区2,193,730万元。其中:
(一)返还性收入。2017年全市返还性收入88,972万元,市级安排25,770万元,补助县区63,202万元。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017年中省补助我市一般性转移支付1,432,109万元,市级安排88,846万元,补助县区1,343,263万元。
(三)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017年中省补助我市专项转移支付809,983万元,市级安排22,718万元,补助县区787,26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2017年,中省补助我市政府性基金专项转移支付33,734万元,我市补助县区政府性基金专项转移支付34,491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2017年,中省补助我市国有资本经营转移支付1,335万元,我市补助县区国有资本经营转移支付1,835万元。
第四部分 汉中市2017年举借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2017年,省政府下达我市一般债务限额1,305,696万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债务限额412,998万元。转贷我市新增一般债券221,900万元(其中分配市级122,900万元、转贷县区99,000万元),置换一般债券92,768万元。截止年底,全市一般债务余额1,111,484万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债务余额382,817万元,未超过省政府下达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2017年,省政府下达我市专项债务限额885,304万元,其中市本级专项债务限额603,459万元。转贷我市新增专项债券11,000万元(其中分配市级4,000万元、转贷县区7,000万元),置换专项债券125,288万元。截止年底,全市专项债务余额718,377万元,其中市本级专项债务余额501,760万元,未超过省政府下达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第五部分 汉中市2017年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一是强化基础管理。成立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处,设立了绩效评价科,出台了相关制度办法,构筑了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细化了扶贫领域28项个性评价指标,搭建了业务信息交流平台,多角度全方位完善绩效管理基础建设,为绩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是推进扩面提质。2017年超过市级专项预算总额60%以上的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100万元以上的单个项目和3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了事前事后绩效管理。同时,加强对绩效目标的设置和审核,及时反馈绩效评价结果,形成了扩充评价对象,提升评价效果的良好发展态势。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预算安排相结合,将绩效评价工作与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多点发力,全面推进绩效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六部分 公开空表情况说明
汉中市及市本级2017年度政府决算全部公开,无空表情况。
第七部分 汉中市2017年政府决算公开报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