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汉中市财政在增投入、转方式、建机制上下功夫,积极调整支出结构,以“两山两江”为重点,持续加大“秦巴汉水”生态保护的财政支撑力度,大力支持全市生态环保项目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2022年,汉中市财政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2021年度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优秀单位荣誉称号。
一是发挥财政职能,履行资金保障职责。市财政锚定绿色循环的发展理念,每年将涉及重大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项目优先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2021年至今,全市财政污染防治全口径支出达到25.04亿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14.1亿元,农林水资源保护支出8.84亿元,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2.1亿元。通过财政资金的投入,坚决落实了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有效保障了全市生态环保领域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筑牢了绿色发展基底,让秦巴汉水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二是突出环保重点,坚决打赢重点战役。市财政局紧紧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分解任务,全力支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治气方面,安排大气污染综合防治资金1.2亿元,主要用于大气污染防治及秋冬攻坚战、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回收拆解补贴、秸秆禁烧、挥发有机物治理奖补等项目,竭力守护“汉中蓝”。治水方面,统筹安排水污染防治资金2.18亿元,全力支持我市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促进了我市水资源质量持续改善。治土方面,安排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375万元,主要用于历史污染源整治、农用地污染治理修复、硫铁矿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有效防控土壤环境风险。农村环境整治方面,安排专项资金2575万元,着力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项目建设。
三是构建长效机制,履行资金监管职责。首先是持续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生态环境领域市级与县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为加快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与县财政关系奠定了基础。会同制定了《汉中市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奖惩办法(试行)》和《汉中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十四五”补偿实施方案》,实施大气、水污染防治奖励,增强了污染防治的政策支持。其次是不断强化环保资金日常监管,扎实开展市本级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大气污染防治等环保专项资金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配合开展了秦岭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工作在全面预算管理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