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能
1、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外事工作的中长期规划,综合协调、归口管理、督导检查全市涉外工作。
2、统筹协调全市外事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事项;开展外事工作调研,促进经贸、科技、文化、教育等对外合作交流。3、负责外国驻华、驻陕领事机构人员来汉的管理及相关领事业务,协调做好领事保护工作。
4、负责因公出国有关事项;了解和监督我市因公出国人员的涉外活动情况。承办邀请外国人员来访报批事宜;组织接待来汉访问的重要外宾和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机构人员。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涉外宣传工作,办理来汉的外国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有关事务;
6、统筹协调我市与港澳在经济、科教、文化等领域的合作交流和官方联系;负责处理我市涉港澳的重大或突发性事件。负责港澳重要客人来汉接待和因公赴港澳有关事项。
7、指导我市民间对外友好交往工作。负责联系各国对华友好团体和友好人士,增进相互了解;开展对外民间交流,为我市单位、企业牵线搭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8、负责管理我市与外国友好城市、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承办对外友城结好报批事项;审核报批授外国人“友好使者”、“荣誉市民”称号工作。负责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内设机构
综合科
外事科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16-2626156
办公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43号市政府大院2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