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施创业培训。组织培训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创业服务中心对脱贫劳动力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共培训脱贫劳动力209人,提供创业指导180人次。二是办好创业园区。依托区内21个国家级、省级、市区级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和3个乡村创业综合体,吸纳313户创业人员入驻创业,带动吸纳就业1300余人。三是引导返乡创业。成立支持返乡创业推动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汉台区支持返乡创业推动乡村振兴若干措施》,累计创办返乡创业经营主体696家,带动就业3269人。四是强化资金支持。审核发放224名返乡创业农民工和脱贫劳动力一次性创业补贴112万元,发放创业贷款63笔9940万元;创建12个创业贷款信用村。截至目前,全区9.2万名农民劳动力中有7.9万人实现就业创业,其中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1.94万人,创经济收入37.74亿元,7600余人次享受各类补贴资金9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