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汉台区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制机制,在出台《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30条措施》基础上,创新救助措施和服务方式,全面推行汉中市户籍困难群众在居住地申办社会救助业务试点工作,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提升救助效能、救助温度和救助质量。
为解决户籍与居住地分离的城乡困难群众申请办理社会救助业务的难题,该区彻底打破申办社会救助业务的地区“隔阂”和户籍“壁垒”,具有本市户籍,且长期不在户籍地居住的城乡困难群众,持有汉台区居住证并提供相关申请资料,均可到居住地镇(街道)社会救助“一门受理”窗口申请社会救助。同时,符合居住地、户籍地镇(街道)社会救助申请条件的,根据个人意愿,可以向任一方提出申请,最大限度减少群众“多地跑”“折返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