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进出政策 | 出行交通政策 | |||||||||
序号 | 行政区划代码 (必填) |
省(自治区、直辖市) (必填) |
市(地、州、盟) (必填) |
县(市、区) (另有已公开发布的特殊防疫政策措施,必填,无可不填) |
数据提供 单位名称 (必填) |
离开当地政策 (必填,如无相关政策请填“无”) |
进入当地政策 (必填,如无相关政策请填“无”) |
民航 (有必填,无可不填) |
铁路 (有必填,无可不填) |
公路 (有必填,无可不填) |
水路 (有必填,无可不填) |
1 | 610201 | 陕西 | 市本级 | 汉中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
无 | 1、对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落实“5天集中隔离”措施,来汉返汉后落实“3天居家隔离”。 2.所有来汉返汉人员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 | 无 | 无 | 无 | 无 | |
填写说明:1.表格内应填写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全部市(地、州、盟)现存所有出行防疫政策措施,每市填在一行里,参考表中扬州、广州。若所辖县(市、区、旗)有区别于本市的特殊政策措施,也请列明,需另起一行,参考表中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的瑞丽市。 2.后续报送时请: ①仍然有效的政策请不要删除,本表为存量表,不是新增表; ②当日新增的政策,请标红(如表格中的扬州铁路出行政策第一条); ③当日作废的政策,请用删除线标记(如表格中的广州市离开当地政策); ④当有新政策上报时,注意去除前日已上报政策的标红,避免与新上报政策混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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