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汉新区、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21〕18号)要求,推动全市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成果,助力国家文明城市创建,推进健康汉中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丰富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构建全方位多层次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的整体联动新格局,促进爱国卫生运动经常化、制度化。国家卫生城镇覆盖率持续提升,健康城镇建设深入推进。公共卫生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乡环境面貌全面改善,影响健康的主要环境因素得到有效治理,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广泛普及,爱国家、讲卫生、树文明、重健康的浓厚文化氛围普遍形成,群众健康素养和全民健康水平明显提升。到2025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8.3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5%,国家卫生镇覆盖率达到20%。中心城区、县城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镇(县城及以上)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持续稳定在C级及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突出重点难点,有效治理影响健康因素。
1.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结合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以重点场所、薄弱环节为重点,全面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快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进程,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补齐公共卫生环境短板。推进村庄清洁行动,深入持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导抓好“三无”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拆建工地等重点区域部位的环境卫生管理。完善城管执法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持续强化“十乱”整治成效。(市城管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入开展垃圾污水治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体系建设,完善环卫设施设备,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做到垃圾全程密闭收运和日产日清。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垃圾分类。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逐步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优化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布局,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治理,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全面取缔(改造)城镇建成区地坑式、露天式垃圾收集站(箱);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90%以上的自然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加强城乡污水设施建设,扩大雨污分流覆盖面,推动有条件的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因地制宜推广分散处理与集中处理相结合,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严格医疗废物处置和医疗污水处理全过程监管,做到医疗废物收集、存贮、转运、处置规范化,完善医疗污水处理设施,严禁未经消毒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的医疗废水排放。(市城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持续推进厕所革命行动。分类有序推进厕所革命,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时效的要求,求好不求快的原则,稳步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卫生厕所,在人口规模较大村庄及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域配套建设公共厕所。2025年,全市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厕所对社会开放。全面开展农贸市场、商场、医疗卫生机构、中小学校、客运站等重点公共场所厕所提档升级工作,全面达到二类及以上标准,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有效改善厕所内外环境卫生。深入推进旅游厕所提档升级,规范导引标识,推广厕所数字地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消除建成区、城乡结合部旱厕。(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乡村振兴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饮水安全保障工作。依法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完善水源保护、自来水生产、安全供水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和用水点的水质检测,保障饮用水安全。完善供水应急预案和突发供水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建立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模化、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和安全水平。到2025年,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4.9%,规模化供水人口覆盖比例达到19.8%。加快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和技术改造,扩大供水范围,提高供水能力,加强二次供水规范化管理。(市水利局牵头,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实施蓝天碧水净土攻坚。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开展空气质量提升、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餐饮单位按环保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巩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防止黑臭反弹。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技术,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农膜回收利用。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做好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提高处理能力和资源利用水平。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强化农贸市场综合治理。科学有序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和提升改造,规范市场功能分区设置,强化上下水、厕所、垃圾收集房、停车区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整治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水产品店外宰杀、乱搭乱建、接檐搭棚等行为。全面实行禽类集中交易、定点屠宰、冷链配送、白条上市,禁止市场活禽销售,规范食品冷链转运存储管理。严格索票索证制度、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公示制度、畜禽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落实“三防”(防尘、防蝇、防鼠)设施建设。按照定点、定时、定品种要求,规范早市、夜市、便民市场流动商贩及周边环境卫生管理,确保经营区域整洁有序、市散场净。(市商务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市卫健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重点场所卫生监管。持续加强公共场所、“五小”行业等重点场所的卫生监管,要从布局规划、硬件设施、经营证照、环境及个人卫生等方面强化督导检查,着力解决重点场所脏、乱、差和无证件经营等突出问题。严格食品经营准入机制,强化消费环节监管。加强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等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治,推进“明厨亮灶”,落实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等级管控。完善防蝇防鼠防尘“三防”设施,落实清洗消毒制度,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水平。(市卫健委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常态实施病媒生物防制。健全市、区(县)、街办(镇)三级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加强病媒生物监测实验室和监测点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及时掌握病媒生物种类、密度、分布和孳生情况,科学指导媒介传染病防控工作。坚持采取日常防制和重点防制、专业防制和群防群控相结合,实施单位负责制,积极开展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防制为辅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体制机制,有效控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密度水平。加强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和防护设施标准化建设,每年组织开展病媒生物孳生地调查和治理,做好春秋两季统一集中灭鼠及夏秋灭蚊蝇工作。完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公示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升病媒生物防制能力,有效防控流行性出血热等媒介传染病的发生流行。(市卫健委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参与)
(二)加大健康知识普及,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9.培养文明卫生习惯。加强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专业队伍建设,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健康科普资源库,构建融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传播审核机制。开展健康教育“进村镇、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大力普及安全避险、急救逃生、科学就医、合理用药等健康知识和技能。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倡导注重咳嗽礼仪,禁止随地吐痰,推广“七步洗手法”,做到室内勤通风,坚持正确戴口罩,保持社交1米线,倡导分餐用公筷,树立饮食新风尚,筑牢传染病防控防线。将健康教育纳入中小学生健康课程,引导学生从小养成健康卫生习惯。对中小学生进行健康干预、科学指导,有效防控近视、肥胖、龋齿、脊柱弯曲异常等常见病和传染病。家、校、社会联动形成教育合力,共育促进学生成长,以“小手拉大手”促进全社会形成文明卫生习惯。广泛宣传《汉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曝光不文明现象、传播文明先进事例,促进文明卫生习惯长效化。(市卫健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妇联、市科协、市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引导群众学习健康知识、掌握健康技能,养成戒烟限酒、适量运动、合理膳食、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深入开展“三减三健”行动,有效预防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针对妇女、儿童青少年、职业人群、老年人等群体及其关注的健康问题,做好精准宣传和健康干预,开展“两癌”筛查、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监测和预防,落实老年人的心脑血管等疾病防治,实施职业人群的危害防护和健康管理。加强控烟宣传,推动出台公共场所控烟法规,推进无烟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医院等无烟环境建设,倡导无烟家庭建设。开展简短戒烟干预,设置标准化戒烟门诊,推进戒烟服务网络建设。到2025年,全市所有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建成无烟环境。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完善体育健身设施,开放公共体育场馆,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实施国民体质监测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到2025年,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5%,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基本建成,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设施实现提档升级。(市卫健委牵头,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践行绿色环保理念。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促进公民养成绿色、低碳、循环、节约、节俭的行为习惯。珍惜水电等资源能源,推广使用节能降耗产品,树立爱粮节粮等意识,持续开展“光盘行动”,拒绝“舌尖上的浪费”。完善城市慢行系统,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大力倡导居民采用“步行+公交”“自行车+公交”出行方式。倡导使用环保用品,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餐具等,推广塑料替代产品,减少包装材料使用,解决过度包装问题。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开展绿色机关建设十大行动,推动形成低碳、环保、健康的办公、生活和消费方式。(市委宣传部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机关工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促进社会心理健康。健全传染病、地震、洪涝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的社会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加强心理健康科普知识宣传和服务,传播自尊自信、理性平和、乐观积极的理念,引导形成和谐向上的家庭和社会氛围。建立健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心理服务网络,培育标准化、规范化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支持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提升心理援助热线服务水平。(市卫健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社会健康管理,夯实健康汉中建设基础。
13.扩大卫生城镇创建。大力推进卫生城镇创建,提升垃圾、污水、厕所、市场等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加快建立卫生城镇创建评审工作新机制,完善卫生城镇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探索建立定期抽查评估制度,全方位提高社会卫生健康综合治理工作水平。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优化卫生城镇评审工作流程,切实提升工作效率和水平,减轻基层负担。(市卫健委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参与)
14.推进健康城市(县城)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健康汉中建设需要,因地制宜开展健康城镇建设,打造卫生城市(县城)升级版,推进健康城市(县城)建设。完善健康城镇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将健康汉中行动相关要求纳入评价范围,推动健康汉中行动落地见效。开展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国家试点工作,推动各级各部门系统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及重大工程项目对健康的影响,全力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针对影响健康的环境因素和主要健康问题,出台和完善城镇健康教育、社会保障、食品药品、交通道路、体育健身、养老服务等领域的综合策略和干预措施。(市卫健委牵头,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社局、市体育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深化健康细胞建设。深化8类健康细胞示范建设,鼓励和引导各级根据自身经济发展水平、文化特点等,以整洁宜居的环境、便民优质的服务、和谐文明的文化为主要内容,培育一批健康细胞示范建设特色样板,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全社会健康环境改善、健康服务优化、健康教育普及和健康行为养成,使每个人、每个家庭、每个单位都成为健康汉中的倡导者、参与者、实践者,构建健康汉中的微观基础。到2025年,全市健康家庭示范建设率达35%,健康机关等6类健康细胞示范建设率达到75%。(市健康委办公室牵头,市直机关工委、汉中军分区、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爱国卫生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常抓不懈推动工作落实。各相关部门、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工作协调联动,按照职责分工,扎实部署推进本领域爱国卫生工作。要强化监督检查,建立通报机制,对工作突出、成绩显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对措施不力、工作滑坡的给予批评并督促整改。
(二)加强工作保障。开展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建设情况调研,健全市、县爱卫办工作网络。进一步强化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建设,在机构设置、职能调整、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各街道(镇)、社区(村)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普遍健全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建立专兼职爱国卫生人员队伍,筑牢基层网底。各级财政要安排一定工作经费,保障卫生城镇创建、健康城镇建设、健康教育和促进、公共卫生设施建设、病媒生物防制等爱国卫生运动相关工作顺利实施。
(三)创新方式方法。建立卫生城镇长效管理第三方评估检查制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每季度对巩固国家卫生城镇工作进行暗访评估,促进固卫工作常态化,持续提升固卫质量。加快爱国卫生与基层治理工作融合,推动形成自上而下行政动员与自下而上主动参与结合、平战结合的群众动员机制。强化街办(镇)和社区(村)公共卫生职责,推进居(村)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和社区网格化管理,建立基层爱国卫生工作人员和家庭医生、社会工作者、物业服务人员、志愿者组成的爱国卫生队伍,协助做好传染病防控、环境卫生治理、健康知识宣传等工作,提高基层公共卫生工作能力水平。推行周五大扫除、卫生流动红旗评比活动等有效经验,通过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把爱国卫生运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文明镇村、文明单位要带头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广角度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报道,凝聚全社会共识,引导各行业和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爱国卫生运动,营造全社会重视、全民参与支持的良好氛围。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和幸福感。
汉中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