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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汉新区、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汉中市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汉中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6日

        汉中市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提升全市公民科学素质水平,依据《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和《陕西省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5年,我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3%,力争达到全省同期平均水平。科普有效供给显着增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提升,科普资金投入逐步增加。“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制度安排基本形成,科学精神在全社会广泛弘扬,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社会文明程度实现新提高,为创新驱动发展奠定坚实社会基础。

        到2035年,我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25%。城乡、区域科学素质发展差距显着缩小,科普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科普服务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基本完善,科学文化软实力显着增强,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为推进汉中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科学素质提升行动。重点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科学精神,营造创新氛围,以青少年、农民、产业工人、老年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主要目标人群,在“十四五”时期开展5项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激发青少年好奇心和求知欲,树立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增强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育崇尚科学的青少年群体,为推进更高水平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人才基础。

        将弘扬科学精神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坚持立德树人,实施科学家精神进校园行动,建设一批中小学德育工作示范基地、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中小学家校共育创新示范基地、文化建设示范校,充实丰富科学教育资源,让课堂成为滋养科学精神的沃土。开展“大手拉小手”系列活动,组织引导科技工作者走进校园,发挥科普志愿团体作用,将科学精神融入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团市委、市科协)。

        提升基础教育阶段科学教育水平。引导教学方式变革,倡导启发式、探究式、开放式教学,激发学生好奇心、求知欲和想象力。完善初高中包括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在内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引导有创新潜质的学生个性化发展。加强学科和教师发展指导中心(基地)建设,实施集团办学强校扩优行动,完善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加大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向农村倾斜力度。推进信息技术与科学教育深度融合,加快智慧教育发展(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鼓励高校科学教育和科普工作。支持陕西理工大学、汉中职业技术学院、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加大理科教育教学改革力度,推进科学基础课程建设,在相关课程中增加科学素质内容。加快环陕西理工大学创新创业园和中央创新区建设。推动在校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积极参与地方各类青年创业交流活动,大力开展各类科技创新实践活动(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团市委、市科协,陕西理工大学、汉中职业技术学院、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培育科技创新后备人才。推动青少年到高等院校进行科学实践,每年组织中学生(营员)参加中国科协、教育部组织的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广泛开展校园科技节、少儿科幻绘画展评、科技创新大赛、机器人大赛等科学教育活动,发现和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对有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进行个性化培养(牵头单位:市科协,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

        建立校内外科学教育资源有效衔接机制。推动科学教育资源融合发展,夯实“学研在汉中”品牌基础,把汉中打造成国内知名的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实施馆校合作行动,助推“双减”工作,引导中小学各类社团利用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等科普资源,广泛开展各类学习实践活动。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单位开发开放优质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支持科学家、工程师、医疗卫生人员等科技工作者走进校园,开展科学教育和生理卫生、心理健康、自我保护等安全健康教育活动。加大对家庭科学教育的指导力度,加强学龄前儿童科学启蒙教育,在“家家幸福安康工程”中融入家庭科学教育内容,提高家长科学教育意识和能力,推动学校、社会和家庭协同育人(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提升教师科学素质。将科学精神纳入教师培养过程,把科学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作为重要内容,加强新科技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大对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的培训力度,“十四五”时期重点培养5000名骨干教师。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开展乡村教师全员科学素养提升培训,“十四五”期间培训科学教师和科技辅导员1000名以上(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科协)。

        2.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提高农民文明生活、科学生产、科学经营的能力,造就一支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目标奠定人力资源基础。

        推进农村树立社会文明新风尚。重点围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绿色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卫生健康等,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之春”宣传月、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明理·感恩·诚信·自强”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扶智学堂”“道德讲堂”等作用,传播相信科学、反对迷信的观念,推进移风易俗,促进乡风文明。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以“八清一改”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宣传节约资源、绿色生产等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大力提升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科协)。

        实施科技支撑乡村振兴行动。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乡村振兴智力服务,推进科技小院(农业专家服务站)建设,促进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融合服务“三农”。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市、县(区)两级每年选派不少于300人的科技特派员队伍,认定50个以上法人科技特派员。依托企业建设或领办、创办“星创天地”。实施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组织全市高层次人才专家服务团和创业专家服务团到基层开展服务。鼓励企业、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科研机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和社会组织创新推广方式,采取培训讲座、示范带教等有效形式,推进农业机械化及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化先进适用农业科技成果,带动农民依靠科技增收致富、提高生活品质。“十四五”期间,重点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科协)。

        培育壮大高素质农民队伍。完善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聚焦我市“3+4+N”农业产业布局,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思路,大力开展农业科技教育培训,提高农民生产、经营和创业技能,培育壮大适应产业发展、乡村建设急需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培养造就一批带动能力强、有一技之长的汉中“新农人”。开展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十四五”时期,评选200名左右市级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加大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继续实施“雨露计划”,支持脱贫户、农村低收入人口所在家庭“两后生”就读职业技术院校,强化脱贫人口技能培训。“十四五”期间,认定10所培训机构、100所田间学校,培育高素质农民5000人次(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科协)。

        加强农村科普服务平台建设。引导社会多元主体参与农村科普,每年面向乡村振兴重点地区开展公益科普活动30-50场次,受益群众达到万人以上。推动实现科协系统“三长制”建设(吸纳医院或卫生院院长、学校校长、农技站长进入县镇科协领导机构兼职或挂职)全覆盖,提升农村科普供给能力。积极开展科普示范县(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科普示范体系建设。加强农村地区科普示范基地建设,推动乡村科普e站转型升级,组织科普大篷车巡展,带动农村科普能力整体提升(牵头单位:市科协,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持续做好农村妇女科学素质提升发展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和教育培训,充分发挥“汉家妹子巾帼宣讲团”作用,深入农村面向妇女群众开展集中宣讲,提升农村妇女科学素养。推进“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持续深化各级工会、妇联的专项帮扶行动。开展“三秦母亲健康行动”等活动,加强健康保健、疾病防治知识宣传,提高农村妇女健康水平和幸福指数。鼓励发挥个人才能进行技能培训,打造“汉中巧娘”品牌。“十四五”期间,建设100个“巾帼美家示范村”,帮助农村妇女在生产生活中感受创造美、享受美的生活乐趣(牵头单位:市妇联,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总工会、市工商联)。

        3.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以提升技能素质为重点,提高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和创新能力,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为打造“兴业在汉中”优化人才供给。

        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充分发挥各级劳模、各级工匠在汉中经济建设、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开展劳动模范、“天汉工匠”“雷锋式班组职工”宣传,采取拍摄专题片、编撰书刊画册、举办报告会等形式,讲好劳模故事、劳动故事、工匠故事,传承工匠精神。开展职工优秀创新成果评选交流活动,鼓励和支持产业工人展示创新成果(牵头单位:市总工会,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

        实施技能创新行动。引导企业建立以创新技能为导向的激励机制,探索建立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的双促进机制。加强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形成攻关团队。广泛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创新创业竞赛,探索网上练兵、网上技能比赛等新形式,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劳动技能水平,壮大汉中高技能人才队伍。深入开展以创建“工人先锋号”为载体的班组(科室、团队)竞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强化数字赋能,开展企业“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推动传统制造业向数字化转型,发展服务型制造模式。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组织职工开展节能减排竞赛,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牵头单位:市总工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协)。

        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围绕产业链部署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在职前教育和职业培训中进一步突出科学素质、安全生产等相关内容。强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大力培养“双师型”教师,推进能工巧匠特聘计划,实施产业教师特岗计划。健全校企合作培训体系,促进学历与非学历教育纵向衔接连通、横向互通互认,鼓励职工参加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加强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天汉工匠”培育工程,建立“产业教授”制度,开展现代学徒制、订单培养、定向培养、冠名班等技能型人才培养试点。发挥院士专家工作站作用,培养一批留得住的创新型人才。“十四五”期间培训劳动力10万人次,其中技能培训8.5万人次,创业培训1.5万人次(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总工会、市科协)。

        提升进城务工人员科学素质。实施职工书屋“百千万”提质工程,增加进城务工人员教育培训机会。深入推进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对农民工群体进行技能培训、再就业培训以及创业培训,提升农民工群体的整体素质。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安全知识普及活动,深化“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大力普及职业病、传染病防治知识(牵头单位:市总工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

        发挥企业家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倡导企业家精神,鼓励企业家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努力成为新时代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加快“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具有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视野的科技经纪人队伍。到2025年,重点遴选支持300名中青年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培养100名领军型企业家、100名成长型企业家和1000名经营管理人才,成为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推动者(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总工会)。

        4.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以提升信息素养和健康素养为重点,提高老年人适应社会发展能力,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创造条件与环境。

        倡导积极老龄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介,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通过开设专栏、专题节目等方式,鼓励老年人积极面对老年生活,主动融入社会、参与社会发展。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注重发挥离退休干部作用,为有能力、有意愿发挥余热的老年人提供平台(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老干部局,市民政局)。

        实施智慧助老行动。聚焦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融入智慧社会的需求和困难,依托家庭和社会力量,提高老年人信息文化,增强老年人适应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社会发展的能力。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实现日常自主就医的困难,维护老年人健康权益。依托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点)、社区科普大学、养老服务机构等,健全科普活动基地建设,面向老年人开发各类科普课程,普及智能技术知识,提升老年人信息获取、识别和使用能力,有效预防和应对网络谣言、电信诈骗(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委老干部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智慧城市建设局,市科协)。

        加强老年人健康科普服务。依托健康教育系统,推动老年人健康科普进社区、进乡村、进机构、进家庭。通过健康大讲堂、老年健康宣传周等活动,利用各类媒体普及膳食营养、健身活动、心理健康、合理用药、应急处置等知识,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充分利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科普园地、党建园地等阵地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科普服务。围绕“医养在汉中”战略实施,开展养老服务人才科普培训行动,在养老院院长和养老护理员的培训内容中增加卫生、保健相关的科普知识,“十四五”期间培训培育一批适应健康养生产业发展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科协)。

        实施银龄科普行动。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壮大老科协、老年科技志愿者等老专家科普组织和队伍,组织老专家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开展科普宣讲工作。发挥老专家科普团体的作用,鼓励老年人在决策咨询、科技创新、科学普及等方面发挥作用,助力城市发展、服务乡村振兴(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科协)。

        5.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持续深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认识,提高科学决策能力,树立科学执政理念,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科学本领。

        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指示精神,鼓励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找准将新发展理念转化为工作实践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履职水平。强化对科学素质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提升协同推动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的意识和能力(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科协)。

        加强科学素质教育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公务员培训规定》要求,突出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培养,开展面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培训工作。围绕智慧城市建设需要,开展数字汉中相关培训,提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服务政府数字化转型的能力。发挥“天汉讲坛”作用,加强对科学方法、前沿科技知识和全球科技发展趋势的辅导学习,增强把握科学发展规律的意识,提高科学执政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委党校,市智慧城市建设局)。

        在公务员录用中落实科学素质要求。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任职考察中,强化科学素质有关要求并有效落实(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二)实施科普服务重点工程。深化科普服务供给侧改革,推动科普产品供给和科普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培养科普理论研究和科普传播人才队伍,营造全社会崇尚科学的氛围,着力提升应急科普能力,构建完善的科学素质建设体系。“十四五”期间,实施5项重点工程。

        1.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建立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不断增强科技创新主体科普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科技设施科普功能,提升科技工作者科普能力。

        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鼓励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承担单位和人员,结合科研任务加强科普工作。在创新型城市建设和融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等工作中纳入科普内容,聚焦秦巴生态资源禀赋,打造体现汉中地域特色的“航空科普”“生态科普”(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协)。

        促进科技资源向科普资源转化。围绕全市16条现代产业链的关键技术、创新成果开展科普工作。在生态健康产业平台建设中提升科普资源利用水平,带动区域科普水平整体提升。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内部具备条件的重点实验室面向青少年及社会公众开放,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加快健康汉中建设,实施健康汉中18项行动,推进8类健康细胞示范建设,强化卫生健康知识普及,提升公众健康素养水平(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科协)。

        强化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和“西迁精神”,讲好科学故事、科普故事、科技工作者故事,深入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坚守社会责任,自立自强,建功立业,成为践行科学家精神的表率。发挥各类学会、协会、研究会作用,支持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普活动,通过宣传教育、专题培训、典型示范等方式,不断提升科技人员的科普能力和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提高社会对科普重要性的认识(牵头单位:市科协,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

        运用市场机制推动科普产业发展。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及个人创作更多、更好的科普产品。支持科普产业发展,完善资源配置机制,促进科普产业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协)。

        2.科普信息化提升工程。提升优质科普内容资源创作和传播能力,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建设即时、泛在、精准的信息化全媒体传播网络,服务数字汉中建设。

        提升科普创作能力。加强科技与文化的结合,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开展“文化+教育+科技”内容创作、设计制作、展示传播、用户体验等环节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支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等重大题材开展科普创作。推动科技工作者将科学的专业性、严谨性和艺术传播的生动性、趣味性相结合,开展科学解读,诠释科技问题和科技现象,提高公众科学素质。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和奖励力度,大力宣传、推广优秀科普作品,提升科普作品价值(牵头单位:市科协,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旅局)。

        提高全媒体科学传播水平。创新科普方式方法,推动科普多元合作,推进图书、报刊、音像、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实现科普内容多渠道全媒体传播。引导各类媒体增加科普内容,增设科普专栏,加强科普信息宣传。鼓励公益广告增加科学传播内容,提高科普内容的接受度。促进媒体与科学共同体的沟通合作,增强科学传播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大力发展新媒体科学传播,提升“汉中科普”等平台建设水平,扩大科普传播速度与范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科技局,市科协)。

        实施智慧科普建设工程。推进科普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深度融合,实现传播方式、组织动员、运营服务的创新升级。依托“智慧汉中”建设,鼓励已有科普基础设施积极融合应用新技术手段,针对不同区域、行业、年龄人群开展科普内容精准推送、智慧服务。抓好“科普中国”优质资源落地应用,充分发挥科普e站、电子科普平台作用,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向山区、农村等地区倾斜(牵头单位:市科协,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智慧城市建设局)。

        3.科普基础设施强化工程。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拓展和完善现有各类科普基础设施功能,优化资源配置,实现科普服务的广覆盖和均衡化,满足公众参与科普活动的需求。

        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规划。积极推进科普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支持传统科普基础设施迭代升级,加大对公益性科普基础设施经费投入。加强公益性引导,支持非涉密企业、高校院所、科技社团开办的科普场馆、展览馆、实验室、标本室、陈列室等科普基础设施面向公众常态、定期、优惠开放,提供时时可学、人人能学的良好环境。实施学校教育装备提升计划,推动中小学校“创新实验室”建设(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科协,陕西理工大学、汉中职业技术学院、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推动科技馆体系建设。加快建设汉中科技馆,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建设科技馆,积极在镇(街道)、村(社区)建设科普宣传教育设施,支持有条件的学校、企业、科研院所结合实际建设有专业特色的科普场馆。实现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巡展全覆盖(牵头单位:市科协,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

        加强科普基地建设。鼓励和支持各行业各部门建立科普教育、研学基地,推进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和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公共设施开展科普活动。引导和促进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机场、车站、服务区、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开展科普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园区或企业申报工业遗产,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建设科技博物馆、工业博物馆、安全体验场馆和科普创意园。引导社会科普资源向革命老区倾斜,拓展汉中红色资源文化价值,扩大“旅居在汉中”品牌影响,推动汉中革命文物、烈士纪念设施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提档升级(牵头单位:市科协,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文旅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市委、市妇联)。

        4.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建立健全应急科普协调联动机制,提升应对紧急事件的能力,形成平战结合的应急科普传播和服务体系。

        提升应急科普协同能力。坚持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集中式应急宣传相统一,将各类应急科普宣教平台纳入应急工作整体规划,建立应急科普的多级多部门协同机制。突发事件状态下,统筹各级各类资源和力量开展应急科普,及时做好政策解读、知识普及和舆情引导等工作。组建专业的应急科普专家库,建立应急知识平台,针对不同人群开发、储备应急科普内容资源,提升应急管理人员和媒体人员的应急科普能力(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科协)。

        提升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推动实施科普服务全领域、全地域、全媒体、全人群覆盖的全域科普行动,深化共建共享机制,提高基层科普水平,增强科学传播能力,扩大科普公共服务受益面,促进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扎实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增强基层科普文化产品服务供给。完善科技志愿服务管理制度,推进科技志愿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动员学校、医院、科研院所、企业、科学共同体和社会组织等组建科技志愿服务队,形成3万人左右的志愿者队伍,每年开展科技和科普志愿服务活动100次以上(牵头单位:市科协,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

        加强日常科普宣传教育。扩大科普社会影响,增进公众对科技发展的了解和支持。利用全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低碳日等时间节点,围绕自然灾害、事故灾难、食品安全、生态保护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组织开展系列专题科普活动。利用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世界气象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世界森林日、全国低碳日等,开展生态公益科普活动,推动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秦岭生态保护、汉江生态保护等自然环保知识科普工作。以世界卫生日、世界无烟日等相关节日为契机,开展健康知识普及,提升全民健康素养(牵头单位:市科协,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

        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建设科普场馆、科普基地、新媒体科普等领域科普人才队伍。加强科普相关学科建设措施,采取竞赛、研讨、培训等方式,抓好科普领域相关人才培养(牵头单位:市科协,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陕西理工大学、汉中职业技术学院、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5.科学素质交流与合作工程。结合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目标,充分发挥交通区位优势和教育科创优势,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对接关中平原城市群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加强汉江生态经济带交流和苏陕协作,拓展科学素质区域交流渠道,搭建开放平台,丰富合作内容。

        拓展科技交流渠道。围绕提升科学素质、促进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社团优势和各类人文交流机制作用。深入开展科技人才交流培训,实施“天汉英才”计划,积极搭建人才项目对接交流平台。定期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汉访学交流,不断扩大展示平台,提升科技交流效果(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科协)。

        丰富科技合作内容。聚焦产业发展、粮食安全、人类健康、灾害风险、气候变化等人类可持续发展共同挑战,加强科技调研,开展“学术金秋”活动,促进科技经济融合。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科学传播作用,鼓励高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牵头或参与重大科学计划(工程),支持建设国家实验室、实训基地(牵头单位:市科协,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陕西理工大学、汉中职业技术学院、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提升多元合作水平。深度挖掘汉中文化基因,提升“两汉三国”“栈道”“张骞”等历史文化价值,加快文化与互联网、科技等领域多元合作。整合汉江上游地区的创新资源,建设汉江经济带科技合作基地。抢抓汉中作为国家新丝绸之路源点城市建设机遇,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科技人文合作基地。鼓励在汉高校发展富有特色的国际合作,吸引国际留学生来汉求学访学(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陕西理工大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社会协同、开放合作”的建设模式,强化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作用,市科协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成员单位将公民科学素质发展有关任务纳入相关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工作职责(牵头单位:市科协,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

        (二)严格考核督促。各县区政府负责领导本级方案实施工作,把科学素质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任务,纳入本县区总体规划,列入年度计划,加强工作进展的督促和检查。根据科普工作评估制度及有关标准,结合公民科学素质监测评估结果,及时发现问题与不足,研究制定改进举措(牵头单位:市科协,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三)加大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将科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与财政收入相适应的科普经费增长机制,保障科普经费投入。市级有关部门要统筹落实科学素质工作所需经费,不断提升科普经费投入水平。大力提倡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采取设立科普基金、资助科普项目等方式为科学素质建设投入资金(牵头单位:市科协,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四)开展表彰宣传。各县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科学素质纲要》及本实施方案的学习宣传,突出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着力打造社会化协同、智慧化传播、规范化建设的科学素质建设生态。加强表彰奖励,对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在科学素质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营造更加浓厚的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市科协,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各县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