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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沿汉江(嘉陵江)全民健身长廊建设规划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汉新区、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汉中市沿汉江(嘉陵江)全民健身长廊建设规划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8日       

        汉中市沿汉江(嘉陵江)全民健身长廊建设规划指导意见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陕政发〔2022〕9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现就加快推进沿汉江(嘉陵江)全民健身长廊规划建设,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建设背景

        近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体育事业发展,提出建设体育强国,将体育作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性事业来发展,将全民健身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并纳入健康中国建设范畴一体推进。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21〕61号),将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和深入实施全民健身战略推向新阶段;省委、省政府围绕体育强省建设,提出建设汉江等江河沿岸全民健身长廊工程;市委、市政府坚定绿色循环·汉风古韵高质量发展道路,加快汉中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提出要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实施体育休闲幸福产业工程,建设体育强市。

        “十三五”以来,我市全民健身事业蓬勃发展,全市汉江、嘉陵江沿线周边,先后建成投用汉中市滨江体育公园、勉县滨江体育公园、公共体育场馆等一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全民健身需求,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069㎡,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达42.3%。汉台、宁强、略阳、南郑4个县区成功创建省级全民健身示范县,花海马拉松、横渡汉江挑战赛等精品赛事效应彰显,全民健身热情高涨,统筹城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健全,人民群众健康生活方式正在逐步形成。但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与体育服务供给总量不足、结构不优、载体不新、质量不高的矛盾依然存在。

        加快推进沿汉江(嘉陵江)全民健身长廊建设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全民健身工作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有助于补齐场地设施短板,为体育发展提供高质量的载体,有利于提升市民健康水平生活品质、改善城市形象,切实提升市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对于争创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推进健康汉中和体育强市建设,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聚焦群众“健身去哪儿”的问题,扩大公益性、基础性全民健身服务供给,坚持系统观念,以绿色生态为引领,处理好汉江、嘉陵江沿岸风貌与健身设施之间的关系,推动健身设施同自然景观和谐相融,打造绿色便捷的全民健身新载体,不断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安全第一。要在汉江、嘉陵江综合治理的大框架和基础上实施全民健身长廊建设,确保防洪泄洪、污水治理功能不受影响,确保堤坝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生态保护。要因地制宜,从生态文明和科学发展角度规划建设项目,使汉江、嘉陵江流域山青水净坡绿,保持生物复杂性和生态多样性,确保运动与生态保护皆得。

        3.放眼长远。在建设规划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未来多元化需求,一次规划分期实施,为可持续发展预留好各类场地设施的功能性接口。

        4.分区规划。要根据当前人口密度和未来城乡建设规划进行分区分级建设,结合沿岸综合治理成果与规划进行分区分层建设,根据地方文化主题和当地群众体育特色进行分区分段建设。

        5.点线结合。全线堤顶车道、骑行道、健走步道无障碍连通,各区段在保持总体风格一致前提下,根据目标定位融入地方传统或文化元素,建设各类体育场地设施。

        6.标识规范。按照确定的LOGO和标识系统的要求,全线统一名称、统一地面标识和各类标志、标牌,实现信息传递、识别、辨别和统一形象等功能,确保健身人群和游客能够清楚准确找到各类设施和目标。

        7.便民利民。以公益性为导向,以建设群众身边的场地设施为重点,以近距离服务全龄人口为目标,按照本地区群众运动习惯布局多元健身设施,方便城乡居民就近就便参与体育锻炼。

        三、总体规划区域及思路

        (一)规划区域

        1.规划范围:沿汉江(嘉陵江)全民健身长廊包括:(1)沿汉江全民健身长廊:以西起宁强县汉源街道汉水源村,横贯宁强、勉县、汉台、南郑、城固、洋县、西乡县“五县两区”,东至西乡县茶镇新鱼坝村的汉江两岸范围。(2)沿嘉陵江全民健身长廊:涉及略阳县嘉陵江两岸。

        2.控制区域:按照不越生态保护红线(堤顶路以内)和耕地保护红线、保障河道基本功能、确保健身安全等要求,结合各县区国土空间规划布局,以“六县两区”沿汉江(嘉陵江)两岸堤顶路外侧为基准线,按照城市核心区、城镇段、郊野段分别进行控制,其中:城市核心区原则上以堤顶路外侧200米内为控制规划区域;城镇段原则上以堤顶路外侧1000米内为控制规划区域;郊野段原则上以堤顶路外侧1500米内为控制规划区域。以上控制区域要求作为建设范围延伸宽度,各县区结合实际,可在以“六县两区”境内汉江、嘉陵江沿岸河滩地内,湿地保护区之外因地制宜布局建设项目。体育场地设施为嵌入式、环境友好型建设项目,建设高度、外立面、颜色、容积率、绿化等方面控制要求按照当地城市(县城)总体规划要求执行。

        3.规划建设内容:(1)中央支持的“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包括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小型体育综合体)、公共体育场中标准田径道和标准足球场地、社会足球场、健身步道、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六大类,项目遴选标准参考《“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21〕555号)文件;(2)省级支持的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重点支持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地、体育公园、社区健身中心、健身步道四类项目。

        各县区结合实际,在以“六县两区”境内汉江、嘉陵江沿岸为核心规划建设区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区域经济社会联系、相关协调发展要求,以及行政管辖要求而划定整体规划范围,原则上包括“六县两区”全部辖区。

        (二)框架思路

        1.总体思路:紧紧围绕“绿色循环·汉风古韵”城市发展战略,依托县区城市特色,融汉江、嘉陵江两岸自然生态资源、公共服务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并结合空间分布特征及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将沿汉江(嘉陵江)全民健身长廊打造成集体育、文化、旅游、休闲、观光、科技、生态、健康等于一体的全民健身新平台、体育产业新载体、文化展示新窗口、旅游休闲目的地、汉江(嘉陵江)安澜示范带,带动县域经济发展和城乡生活方式转变,助力汉中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建设。

        2.规划主题:各县区结合实际,将地方文化和发展特色巧妙融入规划设计,可结合水利部门出台的“三生”融合发展规划及水生态治理规划中的文化元素,形成各县区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全民健身融合发展示范带。

        沿汉江(嘉陵江)全民健身长廊汉江段:汉台区、南郑区展示两汉三国文化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魅力,突出智慧全民健身示范特点;城固县将古丝绸之路重要源点、生态观光与智慧体育发展相融合;勉县重点挖掘三国文化和古战场遗迹风情特色;洋县深挖生态旅游康养和朱鹮之乡文化;西乡要凸显中国最美茶乡以及体育与人文旅游融合发展特色;宁强突出魅力汉水源文化和羌族文化印记。

        沿汉江(嘉陵江)全民健身长廊嘉陵江段:略阳县凸显陕甘川地方特色的风俗民情和古兴州历史文化底蕴。

        四、体育设施规划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加强人口规模、存量资源等要素统筹,注重人口密集区和非人口密集区体育场地设施的合理选择。

        2.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健身场地等项目主要建在人口密集区,并配套完备的附属设施和相应的绿化景观。

        3.将体育公园作为服务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健身的重要区域,适当规划配备相应器材。

        4.在非人口密集区,要依托堤顶路规划建设骑行道、健走步道,在重点路段要适当配建健身器材以及驿站等附属设施。

        5.有条件的区段可选择建设山地户外营地、航空飞行营地、汽车自驾运动营地、公共船艇码头等户外运动营地。

        6.依托乡镇“三个一”工程、村级农民工程,结合体育助力乡村振兴,着力在乡镇或农村人口聚集点建设沿汉江全民健身长廊乡村示范段。

        7.鼓励建设智慧体育公园、满足日常健身与赛事功能的智慧健身步道等智慧健身设施。充分利用健身步道尽可能将各类场地设施串联起来。

        8.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场馆、户外运动营地等在规划设计时要兼顾考虑应急避难场所等功能,球类场地要预留搭建临时看台的空间及相应附属设施接口,实现功能延伸。

        9.体育设施规划建设要尽可能与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城乡发展热点相结合。

        (二)场地要求

        1.球类场地设施建设尺寸、朝向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运动场地面层材料、场地的辅助区域、灯光、附属设施等可按照实际选择国家相关标准的相应等级,满足开展健身活动需求即可,重点区段建议选择塑格拼装地板。

        2.多功能健身场地具体建筑内容、参数等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多功能健身场地建设要求进行建设。

        3.健身步道、公共码头、户外营地等体育设施,按照国家建设标准和陕西省全民健身基本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要求执行。

        4.适当安排较大面积的硬化地面健身广场或绿地,便于群众开展广场舞、武术、毽球、健身气功、太极、舞龙等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

        (三)标准与规范依据

        体育设施配建标准与服务条件执行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项目遴选标准(发改社会〔2021〕555号附件)、陕西省公共体育设施配置标准(陕政发〔2022〕9号附件)、关于推进体育公园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21〕1497号)、城市社区体育设施技术要求(JG/T191-2006)、城市社区多功能公共运动场配置要求(GB/T34419-2017)、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分类配置要求(GBT34281-2017)、公共体育设施室外健身设施的配置与管理(GB/T34290-2017)、健身器材和健身场所安全标志和标签(GB/T34289-2017)、城市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技术指南(建科〔2020〕95号)、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31-2003)等。

        五、标识系统规划要求

        (一)沿汉江(嘉陵江)全民健身长廊LOGO、沿汉江(嘉陵江)全民健身长廊整体布局图、导视系统由市体育局委托相关专业设计单位设计确定,各县区具体实施建设。

        (二)导视系统含沿汉江(嘉陵江)全民健身长廊形象牌、路面标识、面层标识、堤顶标识、场地指示牌、分界区标识、起终点标识、驿站指示与标识、应急避难引导标识、科普标识等。

        (三)安全警示标识规划设计应满足《健身器材和健身场所安全标志和标签(GB/T34289-2017)》相关要求。

        六、配套设施规划要求

        (一)附属商业设施

        人口密集区要建立功能完备的配套商业服务场所,除一般商业服务功能外,还应包括自助存放、淋浴等功能。有条件的县区可引入不同类型的商业业态,促进体育产业发展。非人口密集区建议间隔15-20千米设置一个综合服务驿站,能够实现购物、补给、淋浴等服务功能。驿站选址原则上建在具有一定文化底蕴的特色区域,宣传地域文化,打造品牌效应。

        (二)交通系统

        人口密集区应采用无障碍开放式出入口,并规划引导人流设施和附近交通指示牌,能够准确引导人流车流。配建一定数量、规模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设置公交线路站点。

        (三)无障碍设施

        全线所有区段应执行国务院《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整体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

        (四)公共卫生间

        公共卫生间应执行国家《旅游厕所质量要求与评定》(GB/T18973-2022)标准,满足健身群众的需求,保护好生态环境。室外体育场地公共卫生间原则上采用固定式与移动式相结合,移动式公共厕所占地面积一般为5-10平方米左右。

        (五)给排水设施

        给排水系统规划设计应满足最新《城市给排水工程规划规则》,满足防洪、排涝及引水等河道基本功能。禁止污水地表排放,鼓励污水处理回用,实现达标排放。

        (六)用电设施

        全线所有区段室外照明设施原则上要积极采用太阳能灯,附属商业设施、驿站及公共卫生间等建筑用电优先应用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在全民健身事业中切实践行生态环保理念。全线各类用电设施的配置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七)应急救援与安全设施

        人口密集区要有应急避难场所标识和配套应急救援设施,提供应急救援热线,有条件的地方鼓励配套医疗站和应急救援人员。水上运动区域要配备救援人员和水上救生设施,要有特殊警示标牌、安全提示及注意事项。

        七、体育景观规划要求

        (一)各县区沿汉江(嘉陵江)全民健身长廊的体育景观主要包括植物绿化体育景观、健身运动区体育景观和全民健身长廊标识体育景观。

        (二)体育景观要以生态保护为前提,以汉江、嘉陵江为主体景观基底,通过对湿地、滨江以及沿岸周边农田、乡村等景观合理利用,构建起本区段汉江、嘉陵江两岸的绿色生态长廊。

        (三)要统筹考虑生态保水系统、生物多样性、湿地自然景观、道路铺装、标识系统、运动造型等各类元素。

        (四)在规划建设体育景观环境时,要为今后的发展变化预留空间,以利于体育景观环境建设的可持续性发展。

        八、体育产业功能规划要求

        (一)将人口密集区作为发展体育产业的重要区域,非人口密集区原则上不规划建设单一大规模的体育类产业。

        (二)结合县区文化特色和发展实际,从沿汉江(嘉陵江)全民健身长廊具体项目运营管理层面考虑,依托各类体育场地设施提前规划体育产业发展。

        (三)重点按照“体育+”思路,从拓展体育消费空间、培育赛事品牌、培育发展赛事经济、促进体育产业融合发展等角度谋划,按照相关要求为体育产业功能做好预留或前期设计。

        九、工作要求

        2023年6月底前,各县区完成沿汉江或嘉陵江全民健身长廊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建设规划方案完成论证审核后报市体育局。后续审批纳入沿汉江(嘉陵江)全民健身长廊的工程建设项目,县区论证审核通过后报市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