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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沿汉江(嘉陵江)全民健身长廊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汉新区、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汉中市沿汉江(嘉陵江)全民健身长廊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8日

        汉中市沿汉江(嘉陵江)全民健身长廊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为切实做好沿汉江(嘉陵江)全民健身长廊建设各项工作,全力推进沿汉江(嘉陵江)全民健身长廊建设首批重点项目,结合《汉中市沿汉江(嘉陵江)全民健身长廊建设规划指导意见》和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为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汉江、嘉陵江沿岸打造一批绿色便捷的全民健身新载体,与“十四五”期间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一体化推进,推动健身设施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同时将全民健身与体育产业发展、地方文化特色相融合,深度服务体育强市建设和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创建,推动全市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贡献体育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坚持全局谋划、整体推进,立足领域发展、项目发展和县域发展,统筹市县两级建设资源,坚持全市一盘棋,调动发挥县区和各部门的积极性。

        (二)面向基层,服务群众。以全民健身为导向,以建设群众身边的健身场地设施为重点,切实提高健身场地设施的供给水平,方便广大群众就近参与健身运动。

        (三)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加强部门联动、市县联动和政企联动,充分借助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指挥棒”作用,综合运用多种资金渠道,调动县区政府和社会资本积极性,形成长效投入机制。

        (四)压实责任,高效推进。统筹项目各环节,强化任务分解,压实地方和部门责任,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三、建设目标

        以中、省“十四五”时期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为契机,建成一批群众举步可就、绿色便捷的健身场地设施,到2025年,汉台区、南郑区、城固县、洋县、勉县、西乡县、宁强县、略阳县“六县两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均达到2.6平方米,场地设施更加丰富合理、管理服务持续优化、品牌示范形象凸显的沿汉江(嘉陵江)全民健身长廊各区段基本建成,有效提升市县公共体育服务和体育产业发展水平,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体育需要。

        四、重点任务

        (一)建立工作推进机制

        1.成立建设领导小组。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任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相关县区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汉中市沿汉江(嘉陵江)全民健身长廊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局性工作,研究、审议重要规划和重要工作安排,协调跨地域、跨部门重要事项,督查、考核相关县区和部门相关工作。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2.成立县区领导小组。各县区要把推进沿汉江(嘉陵江)全民健身长廊建设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结合实际,成立由常务副县(区)长或分管副县(区)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协同参与的沿汉江(嘉陵江)全民健身长廊(XX区/县段)领导小组,负责所在县区段建设规划设计、项目申报、建设实施、协调推进、督导检查等工作。县区领导小组下设联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区教体局,由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二)加快规划设计编制

        3.编制分段建设规划。各县区按照《汉中市沿汉江(嘉陵江)全民健身长廊建设规划指导意见》要求,对照建设目标任务,整合纳入沿汉江(嘉陵江)全民健身长廊的建设项目,科学编制本县区段沿汉江(嘉陵江)全民健身长廊建设规划方案,并按程序完成论证审核,指导建设实施。

        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4.统一规划设计标识系统。融合文化特色和运动元素,精心设计沿汉江(嘉陵江)全民健身长廊LOGO。由市上统一编制沿汉江(嘉陵江)全民健身长廊标识系统建设规划方案,确保长廊各县区段命名标识、导向标识、科普标识、警示标识等标识的科学性、一致性和整体性。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3年3月底

        (三)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5.加强项目前期筹划。与相关部门、市场主体等加强沟通,动态跟踪项目前期筹划情况,加强协调与督导,推进项目立项、土地立项,加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初步设计的编制、评审、入库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加强项目储备。将中央重点支持的六类项目和省级支持的四类项目作为优先支持方向,严格按照中省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申报和遴选入库要求,扎实开展申报工作,加强督导和业务指导,争取储备一批优质建设项目,及时更新、调整、补充项目库。同时,结合县区实际,支持公共体育场馆、游泳馆等项目申报。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7.加强组织实施。加强各项建设工作保障,按照分段实施、全市统一原则,督促具备条件的工程项目加快建设实施。由市上统一建设沿汉江(嘉陵江)全民健身长廊标识系统,优先在各县区长廊建成区或在建区组织实施。对本地区中央预算内投资或省级资金支持的项目全程监督管理,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及时督促项目开工。各县区统筹各方资源,优先支持沿汉江(嘉陵江)全民健身长廊建设,优先考虑将符合条件的待建或在建项目纳入长廊统一规划,加快推进建设、验收交付。

        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加强堤顶健身设施建设。在确保堤顶路建成段基本功能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加强健身设施融入的分析研判,建成集健身、交通、观光、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运动主题观光路。堤顶路未建成段,要在规划建设过程中为健身步道、驿站等设施预留空间,积极建设一批堤顶健身步道和驿站等户外运动设施项目。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推动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9.拓展体育消费空间。引导和支持多元力量参与公共场馆设施运营管理,积极培育“体育场馆+”多业态,打造现代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样板。在体育公园、人口密度高的沿江健身步道合理布局建设一批提供售卖、餐饮、租赁等有偿服务的驿站。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各类体育消费空间。

        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0.培育汉江赛事品牌。引导和鼓励协会、政府部门、工会、企业等利用长廊两岸的各类场地设施举办品类丰富、规模适中、趣味性强、参与度高的中小型赛事活动;依托沿汉江(嘉陵江)全民健身长廊优质户外健身设施和体育场馆,举办球类、定向、水上、路跑、健走、骑行等群众喜爱的大型赛事活动。积极响应“跟着赛事去旅游”号召,以赛事为媒介加大文化旅游资源推介,深入推动体旅融合发展,积极构建多层次多样化的“沿汉江(嘉陵江)全民健身长廊系列赛事活动”自主品牌。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旅局,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1.优化提升“体育+”服务。发挥体育的引导优势,支持依托长廊两岸场地设施积极开展推介、表演、展示、体验互动等惠民活动。在各县区长廊重点段设置文化旅游等导览和专项宣传栏,引导市民、游客前往。将赛事活动举办与文化、旅游、农特、非遗等元素融合,促进多层次消费。做好体育消费统计工作。

        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加强实施管理

        12.工程项目统一命名。各县区纳入沿汉江(嘉陵江)全民健身长廊的补短板工程建设项目统一命名为“LOGO+沿汉江(嘉陵江)全民健身长廊(XX区/县段)XXX”。体育公园等重点项目要以“LOGO+沿汉江(嘉陵江)全民健身长廊(XX区/县段)”标识造型或雕塑等方式呈现。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3.完善项目报批程序。各县区政府在申报新建或增设沿汉江(嘉陵江)全民健身长廊的建设项目时,由各县区政府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的,纳入沿汉江(嘉陵江)全民健身长廊统一规划。申请材料包括工程项目名称、地段、建设面积、投资主体和额度、项目现状等资料。项目申报、建设按相关法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4.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各县区针对沿汉江(嘉陵江)全民健身长廊建成区制定管理工作方案。沿汉江(嘉陵江)全民健身长廊工程项目由投资建设单位统一负责管理,各县区教体局负责监督和提供业务指导。市上组织实施的标识系统工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一由各相关县区政府落实管理维护责任。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资金投入和申报程序

        (一)首批项目。汉中市沿汉江(嘉陵江)全民健身长廊首批计划建设18个体育设施类项目(见附件1、2)。

        (二)资金来源。沿汉江(嘉陵江)全民健身长廊项目建设资金主由各县区自筹解决,可采取“中省争取、市上奖补、地方配套、社资参与”的多元资金投入模式,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省、市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结合交通、水利、林业、乡村振兴、城建等基础设施项目推进建设。各相关县区政府、项目实施单位要发挥主体责任,加大项目争跑,加强资金筹措,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申报程序。申请“十四五”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由县区发改局、市发改委逐级向省发改委报送,省发改委审核推荐项目后报送国家发改委,申报获批后资金直接下达到具体项目。申请省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的健身设施补短板项目,由县区教体局、市体育局逐级向省体育局、省财政厅申请。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部门协作。各县区要将沿汉江(嘉陵江)全民健身长廊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发挥建设领导小组和县区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安排各项任务,按照任务内容与时间节点进行分解,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分工负责,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完善投入机制。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落实好地方配套建设资金,注重生态保护,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综合运用财政资金、中省专项资金、社会资金等多种资金渠道,解决项目建设资金。

        (三)加强运营管理。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项目建设和运营主体,主体可以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或企业。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提高建设效率和运营活力。对于投资主体是企业的项目,体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企业全天或分时段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对于不承诺履行相关义务的企业,不支持申请中省投资。

        (四)强化考核评估。结合年度总体工作安排和各县区建设工作计划,由市体育局牵头制定年度工作考核方案,组织专家进行考核验收。从工作机制、建设情况、使用率、支持保障、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检查评估。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方案,督促问题整改,确保达到预期各项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