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汉新区、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国办发〔2022〕37号)精神,将国务院和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部署落到实处,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重点任务分工,请认真对标对表,细化任务、明确时限、压实责任、强化协作,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利企便民,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县区、各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年底前书面报市政府。
附件:贯彻落实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重点任务分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
附件
贯彻落实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重点任务分工
任务 名称 |
序号 |
具体措施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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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靠改革开放释放经济增长潜力 |
1 |
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及配套措施,解决个体工商户在经营场所、用工、融资、社保等方面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积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年内新增各类市场主体5万户。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人社局、市金融办等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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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市场竞争状况监测评估和预警机制。持续清理招投标领域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畅通招标投标异议、投诉渠道,严厉打击围标串标、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
市市场监管局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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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加快推进中省预算内、地方专项债券项目以及市级重点项目,完善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落实好重要项目用地、规划、环评、施工许可、水土保持等方面审批改革举措,优化水利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强化要素保障,推动项目尽快落地。 |
市发改委 |
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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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盘活用好专项债地方结存限额,用好用足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鼓励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等通过银团贷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注重创新机制,发挥对社会资本的撬动作用。 |
市财政局 |
市发改委、市金融办、人民银行汉中市中心支行、汉中银保监分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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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落实好金融支持制造业企业、职业院校等设备更新改造的政策,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管理,督促银行完善内部考核、尽职免责和激励机制。发挥好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促进降低企业融资和个人消费信贷成本。 |
市金融办 |
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人民银行汉中市中心支行、汉中银保监分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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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靠改革开放释放经济增长潜力 |
6 |
落实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等政策,通过组织开展消费促进活动、发放消费券等有针对性的举措,进一步提振商贸零售、住宿餐饮等传统消费,巩固汽车、家电等大宗商品消费,有效激发消费活力。加快中心城区特色商圈建设,稳步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 |
市商务局 |
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税务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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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因地制宜灵活运用政策工具,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做好保交楼、防烂尾、稳预期相关工作,用好保交楼专项借款,压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防范发生风险,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新建商品房“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改革,建立健全房地产规范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水平,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
市住建局 市自然资源局 |
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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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加强对出口大户、中小外贸企业服务,协调解决生产、融资、用工、物流等问题,加快建设汉中综合保税区、空港经济产业园,持续提升“汉西欧”班列开行质量和覆盖范围,支持企业到国际市场打拼,在公平竞争中实现互利共赢。落实好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相关政策,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提升服务质效。 |
市商务局 市经合局 |
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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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2022年底前,市、县两级政府按照统一要求,编制并公布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推动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快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和不同层级同标准、无差别办理。同时强化监督问责,坚决防止清单之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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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升面向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政务服务效能 |
10 |
制定提高政府监管效能工作方案,不断强化监管责任,完善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法。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的监管事项,加快建立健全职责清晰、规则统一、信息互通、协同高效的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切实增强监管合力。 |
市政府办公室 市市场监管局 |
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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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对食品药品、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的重点领域,采取有效措施实施重点监管。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对重大典型案件开展督查督办。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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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落实省政府全面规范行政裁量权的意见,推进裁量依据制度化、裁量行为规范化,切实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简单粗暴、畸轻畸重等问题。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行行政执法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和从重处罚“四张清单”制度。严格规范行政罚款行为,开展违反法定权限设定、过罚不当等不合理罚款事项的清理,对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执法等行为进行整治,严肃查处吃拿卡要、牟取私利等违法违规行为。 |
市司法局 |
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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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按照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全面清理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积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抓紧推动清单事项实现网上办理,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建立畅通市场准入硬性壁垒意见建议反馈渠道。以关系民生和营商环境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为重点,加大反行政垄断执法力度,打破地方保护。认真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政策,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完善企业名称争议处理机制。 |
市发改委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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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升面向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政务服务效能 |
14 |
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改革,力争在2022年底前实现企业开办、涉企不动产登记、企业简易注销等“一件事一次办”。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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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持续开展功能对接、流程规范、系统优化工作。依托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提升政务数据共享平台支撑能力,扩大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等应用,促进更多政务数据依法有序共享、合理有效利用。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市智慧城市建设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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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推出一批便民服务措施,解决好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关键小事”。 |
在交通安全方面,延长允许货车在城市道路上通行的时间,放宽通行吨位限制,推动取消皮卡车进城限制,对新能源配送货车扩大通行范围、延长通行时间,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 |
市公安局 市交通局 |
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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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育方面,加快开展“互联网+考试服务”,进一步提升考试成绩查询和证书申领便利度。 |
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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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保方面,落实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深入推进线上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畅通申领渠道,提高便利度,继续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确保应发尽发。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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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救助方面,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全面推行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加强各类保障和救助资金监管,及时足额发放困难群众物价补贴,确保资金真正用到困难群众身上,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
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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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及时总结推广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市场主体认可的改革举措,积极复制推广借鉴省内外推出的先进经验做法,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创建陕西省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充分发挥先进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促进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 |
市发改委 |
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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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着力推动已出台政策落地见效 |
18 |
通过落实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优化增值税留抵退税办理流程、完善退税提醒服务等具体措施,用“放管服”改革办法加快释放政策效能。常态化开展“进知解”活动,加强政策宣传和服务指导,推动各项助企纾困政策第一时间落到市场主体,尽可能做到直达快享、“免申即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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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信访局、市税务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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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统筹用好各类产业专项资金,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加大企业帮扶纾困。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有效盘活存量资金和资产,提高财政支出绩效,集中更多资金落实惠企利民政策,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
市财政局 |
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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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2022年底前,在交通物流、水电气暖、金融、地方财经、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等重点领域,集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
市发改委 市市场监管局 |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金融办等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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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加大稳就业政策实施力度,拓展市场化社会化就业主渠道,落实好“降、返、缓、补”等援企稳岗政策,让各类市场主体在吸纳就业上当好“主角”。扎实开展支持就业创业行动,对未就业毕业生做好政策衔接和就业服务,对自主创业者落实好担保贷款、租金减免等政策,全年吸纳1万名大学生在汉就业创业。支持平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保护,坚决消除就业歧视和不合理限制,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
市人社局 |
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金融办等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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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着力推动已出台政策落地见效 |
22 |
保障好粮食稳定供应。加强农资供应等服务保障,落实好农资补贴发放,保护种粮积极性。强化粮油作物田间管理,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抢时播种油菜、小麦,确保全年粮食产量达到110万吨以上。加快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建设,加强政府猪肉储备调节,切实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商务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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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严格落实煤炭稳价保供责任,持续抓好能源运行调度,全面加强迎峰度冬煤电油气等供应保障,确保能源安全稳定运行。 |
市发改委 |
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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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持续推进物流保通保畅,进一步畅通“主动脉”和“微循环”,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保障全行业、全链条稳产达产,稳定市场预期。 |
市交通局 |
市工信局、市商务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