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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扎实开展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汉新区、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汉中市扎实开展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2日

        汉中市扎实开展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持续深化市委“作风能力建设年”活动、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现就全市扎实开展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落实省政府开展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治理和市委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要求,大力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围着企业转、跟着项目跑”的服务理念,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解决重招商轻服务、项目建设要素保障不到位、企业发展困难解决不及时、助企纾困政策多但对接难落地难、企业诉求反映不畅等方面问题,深入查摆剖析、扎实整改治理,切实当好“金牌店小二”,着力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以作风建设成效推动全市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升级。

        二、重点任务

        (一)切实解决重招商、轻服务问题

        1.优化市场准入准营环境。加快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全面实施企业开办“一件事”改革,将注册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员工参保登记纳入全流程办理。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外,鼓励探索开展“一照多址”“一址多照”改革。不断优化企业注销流程,拓展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制定完善企业注销指引。〔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养老保险经办处等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涉及市场主体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畅通违反公平竞争问题举报绿色通道。以关系民生和营商环境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为重点,加大反行政垄断执法力度,打破地方保护。〔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加快建立健全高效便捷、优质普惠的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持续提升获得电力水平,加快推动水电气热等“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推行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改革,在企业年报系统中整合市场监管、社保、海关等年报数据。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持续压减纳税缴费次数和时间。常态化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等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建立健全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和相关职能部门与工商联、商会协会、企业定期互动会商机制,用好“改革体验官”“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等制度,借助亲商助企、助商稳企等活动,对重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帮扶指导,对其他企业定期研究分析,及时关注和回应企业要求、合理建议和利益诉求。坚持“有事服务、无事不扰、有呼必应”,推动全流程跟踪、全过程服务。〔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办、市商务局、市工商联;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强化对招商引资项目的服务保障。扎实开展“项目体检”专项行动,出台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考评办法,建立完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专班机制,针对需要市级层面协同解决的重点项目,由相关部门建立专人联系负责机制,持续跟踪推进项目落实落地。对已签约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市、县(省级以上开发区)协同建立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组方案的攻坚机制,加快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各级职能部门要综合考虑环境容量、资源耗度、投资密度、产出效度等因素,认真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创造条件促使项目增资或新项目引进,全力提高合同履约率、项目开工率、资金到位率、建成投产率和经济贡献率。〔牵头单位:市经合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要素保障不到位和推进缓慢问题

        6.强化项目建设土地要素保障。持续深入推进“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扎实开展标准地试点,合理调配用地指标,优先保障重大产业项目。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机制,持续加快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7.强化项目建设资金保障。鼓励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创新服务理念,开发符合招商项目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项目特点的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兼举并用股权、债券、融资租赁等金融工具,推动项目与资金对接。鼓励和引导银行、创投、保险基金等参与各类专项产业基金和重大产业项目,着力解决好项目“融资难”问题。〔牵头单位:市金融办、人民银行汉中市中心支行、汉中银保监分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优化引才用才服务。大力引进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制定重点产业链紧缺人才清单,出台更有吸引力的招才引智硬措施,鼓励各类人才和团队来汉投资兴办企业、从事专业服务。重点引进实用型、紧缺型、返乡创业型人才和有实际项目的人才,人才引进后认真兑现鼓励激励政策。〔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9.组织开展重点签约项目“回头看”。组织对已签约项目开展“回头看”,针对落地难、推进慢、达产慢等问题逐项研究分解,按照“一企一策”和定制化服务的原则,采取精准帮扶措施,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查摆有无“新官不理旧账”等现象,及时兑现承诺。〔牵头单位:市经合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完成“回头看”工作,后期持续推进〕

        10.完善项目协同推进机制。结合落实“链长制”工作要求,持续做好领导干部包抓联系重点项目工作。完善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各职能部门围绕项目洽谈签约、落地建设、生产经营、发展壮大全过程,统筹做好前置许可、用地报批、要素供给等,特别要做好项目环评、用水、用地等基础性保障,实行联合办公、并联审批。〔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切实解决助企纾困政策多但对接难、落地难问题

        11.加强政策梳理规范。系统梳理近期出台的各类助企纾困政策,对涉企普惠政策实行分类梳理和标签化管理,加强企业与政策匹配对应,主动精准推送政策。加大政策解读,指导企业用好用足财政、金融、税收、社保、就业等政策。〔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智慧城市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金融办等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前完成梳理工作,后期持续推进〕

        12.促进政策直达快享。常态化开展“进知解”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企业商户宣传政策、下沉服务、解决难题,打通助企纾困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陕企通”等平台作用,整合各部门涉企服务政策、事项和系统,扩大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直达快享”范围,深化“互联网+风险推送”,促进税收、补贴、服务优惠政策直达快享。〔牵头单位:市信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3.推进不动产登记政策兑现。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巩固方便企业不动产登记既有成效,对符合规定的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降低企业前期投入。扎实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切实压缩办理时间。建立企业不动产登记绿色通道,全面实行企业项目“交地即交证”。〔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持续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

        14.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按照国务院和我省要求,编制并公布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依照国务院相关部委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编制公布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更新调整办事指南,大幅提升行政许可标准化水平,加快推进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15.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最密切的领域和事项入手,以加快审批、联通数据、优化服务为重点,大力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和“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减少办理环节,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6.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备案到竣工验收全流程改革,持续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功能,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有序推动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与用地、环评、节能、报建等领域改革衔接,强化审批数据共享,解决“体外循环”和“隐性审批”问题。〔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7.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度对接市政务服务平台与全省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电子印章系统、电子证照系统、事项库、“好差评”系统,拓展上线更多的“掌上好办”事项和汉中服务事项、特色应用及主题服务。2022年12月底前建立健全我市电子证照制发机制。〔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智慧城市建设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切实解决企业诉求反映不畅问题

        18.规范营商环境投诉处理。制定印发《汉中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办法(试行)》,畅通市场主体反映问题渠道,充分发挥汉中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帮助企业群众解决诉求的职能优势,依托12345热线等开展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营商环境投诉处理流程。〔牵头单位:市智慧城市建设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9.积极宣传营商环境工作成效。围绕我市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等方面工作,及时总结梳理各级各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先进经验做法,坚持正面引导、加油鼓劲,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推动互学互鉴、共同提升,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进一步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主动参与、共建共享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0.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积极深入基层走访调查,进一步加大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的挖掘、移送力度,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部门,抓住“关键少数”和突出问题,对发现的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慢作为、推诿扯皮等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并定期通报曝光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室等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1.开展营商环境满意度调研。更加突出市场主体切实感受,开展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及关切问题调研,及时了解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的总体评价和愿景诉求,有重点、有方向、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通过治痛点、攻难点、疏堵点,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组织保障

        (一)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扎实做好问题查摆和整改工作,切实把转变工作作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当前助企纾困、稳住经济的重要举措常抓不懈。

        (二)统分结合,加强协调联动。各级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扎实推动落实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夯实责任、强化担当,会同责任单位分解工作任务,按工作进度要求逐条逐项推进。

        (三)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级政府网站、部门网站,以及各种新兴媒体,大力宣传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效,认真总结提炼先进经验做法,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凝聚社会共识,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四)真督实查,强化治理效果。各级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要采取随机抽查、调研访谈等方式,加强对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将专项治理工作与营商环境建设紧密结合,持续改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