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汉新区、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市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市政府对《全市政府系统加强廉洁从政十条措施》(汉政发〔2012〕15号)进行修订,制定的《全市政府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十条措施》已经市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汉中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7日
全市政府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十条措施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廉政建设各项要求,切实加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经市政府党组研究,现提出以下十条措施:
一、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确保落实落地执行到位。把政治建设作为政府自身建设的首要任务,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好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切实加强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检查和督促,从严教育、管理、监督。
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执行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防止调研走形式、走过场;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制度,能以专题会、协调会等解决具体问题的一律不开全市性会议,能以部门召开的会议一律不以政府名义召开,凡属部门单位职责范围的事项一律不以政府名义行文,市县(区)政府、各部门保持每年文件、会议总量只减不增。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无公函不接待。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建设使用标准,禁止超标准使用和豪华装修办公室。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规定,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车辆。
四、切实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集体研究决定。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汉中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决策必须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健全重大决策部署失误、失职和渎职责任追究倒查机制,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扎实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健全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落实重点岗位人员轮岗交流制度,常态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评估防控工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五、大力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减权限权、压减审批事项。全面推行“中心之外无审批”,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大力推行“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落实落细“容缺受理”“并联审批”“帮办代办”等服务。深化“一业一证”改革,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审联批机制,对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实行全程代办和跟踪服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防止多头检查、重复执法,坚决打击吃拿卡要行为。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落实《汉中市政企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六、持续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治理。健全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土地利用、公共资源交易等制度机制,强化对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和容易滋生腐败领域及环节的监管治理。加强对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工程招标、政府采购等经济活动监管,规范招投标行为,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持续整治串标、围标、陪标和层层转包、分包等违规问题。规范土地一级市场,各类建设用地必须由收储机构收储,国有土地出让必须交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收储委员会)确定出让底价,经营性用地出让必须采取招、拍、挂方式进行。持续推进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专项整治。
七、扎实整治民生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认真查纠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不力、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不到位等问题。加大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力度,扎实开展停车收费、房地产、医疗、教育、社保、环保、涉企收费、民政救济、涉法涉诉、粮食购销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推进“无欠薪”城市建设,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巩固拓展扫黑除恶斗争成果。落实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和下访制度,努力化解信访积案。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着力解决入学难、就医难、停车难、买菜难、用气难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八、全面加强财政监管和审计监督。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绩效管理,落实直达机制,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执行关于停止新建楼堂馆所的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坚决杜绝“账外账”“小金库”,从严查处滥发津贴补贴问题。大额资金安排和规费减免须经政府研究确定。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做好重点领域、重点资金、重点项目、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强化审计整改责任落实,推动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管理责任。
九、切实转变政风行风作风。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深入开展主题作风整训,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防止“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反弹回潮。认真落实中央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执行省委“十条措施”和市委“二十条措施”,严格控制检查督查考核评比达标等事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持续深化违规收送礼金礼品问题等专项整治,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规定,坚决防止和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
十、广泛接受各方监督。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加强对各级“一把手”和“关键少数”的监督。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和审查调查巡察工作,扎实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和“以案促改”。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进一步落实党内监督各项措施,及时发现纠正存在问题,坚决防止“灯下黑”。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维护政府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