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新春佳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春节”期间风清气正,特此提醒广大党员干部每逢春节倍思“廉”,“八个方面”须谨记。
1、严禁使用公款购买年货节礼;
2、严禁使用公款旅游;
3、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
4、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使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5、严禁违规参与各类“酒局圈”、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出入私人会所、到隐蔽场所违规吃喝;
6、严禁参与赌博等其他违纪违纪行为;
7、严禁公款为节日探亲的党员领导干部提供安排住宿、宴请、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8、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礼金、购物券、代金券、电子礼券和电子红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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