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从2016年开始全面实施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政策,这是对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根据中央部署,省、市先后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就实施全面两孩和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作出具体部署。为更好地了解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市政协于9月下旬在市卫计局的配合下,组织委员对全市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视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全面两孩政策落实情况
结合我市实际,市委、市政府于9月19日正式发布了《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从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同时,根据新的工作要求,及时调整成立了市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采取了一系列保障措施,确保全面两孩政策在我市平稳落地。一是及时调查摸底目标人群。根据市卫计局的调查摸底,全市已婚育龄妇女家庭65.17万户,其中符合全面两孩新政策的27.4万户,占生育家庭总数的41.5%。育龄妇女年龄在34岁及以下有较大可能再生育的10.2万户,占婚育家庭总数的15.6%。二是认真宣传全面两孩政策。利用各类媒体和平台,集中开展全面两孩政策宣传活动,就政策条件、办理程序、政策衔接等进行全方位解读,确保群众能够正确全面了解政策规定。三是着力改革创新生育服务管理。进一步加强社区计生网格化管理,探索建立阳光服务平台,形成社区、中心户长、网格员、楼栋的“四层管理构架”,实行电子化动态管理。着力加强出生人口常态化监测,在全省率先实行了生育登记与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服务手册 “两证合一”,实现两项工作高度融合和数据共享,使出生人口数据统计工作更加及时准确。四是有效提升服务水平。认真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母亲健康工程”检查,推进妇产和儿科能力建设,满足妇幼医疗保健需求。同时,全面落实各类计生奖励扶助政策,进一步做好对计生特殊家庭的关怀和扶助。
二、当前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家庭生育两孩意愿不强。全市符合全面两孩政策生育条件的约27.4万户,但经过初步统计,截止目前,登记二孩生育的仅8682户,占符合全面两孩生育政策人数的3%左右。家庭生育两孩意愿不强,原因主要是长期的计划生育政策已经促使群众生育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已深入人心。生育观念的根本转变,导致人们多生的传统生育动力减弱甚至不复存在,“不想生”成为相当一部分年轻群体尤其是城市年轻人群的心理状态。同时,近年来随着物价的上涨,家庭就业、工作、生活压力持续加大,抚养教育孩子成本也节节攀升,不少群众想生而不敢生。
(二)社会公共服务资源不足。受整体经济发展制约,我市在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方面的投入有限,硬件改善不够,资源配置不均衡,专业人才引进困难,无法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社会公共服务资源和群众需求之间的矛盾将进一步凸显,我市在孕产妇和新生儿健康、产儿科建设、学前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亟待进一步加强。
(三)基层计生力量有所削弱。当前计划生育工作处于改革转型期,基层计生工作重点将从管理为主转变为以服务为主,这对形势下的计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按照中省关于镇村综合改革的意见,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镇级计生办并入宣传科教文卫办,基层计生干部队伍力量有一定的削弱,工作有时处于应付状态,直接影响了日常计生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村级计生专干和中心户长待遇偏低,整体年龄偏大,计生专干养老等遗留问题目前还没有彻底解决,这些都直接影响了基层计生队伍工作的积极性。
(四)计生服务水平有待提升。一方面部分基层计生工作者工作思路还没有转变,工作能力不足,服务意识不强。另一方面一些育龄妇女对计生服务认识不到位,把普查普治和健康保健服务当作可有可无的事情,不愿主动接受服务,生殖保健和优生优育等科学知识在育龄群众中还没有真正得到普及和提高。同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才缺乏,设备更新不足,不能完全适应优质服务工作的需要。特别是如何保证符合生育二孩政策的大龄或高龄妇女能够安全生育,是卫生计生服务机构面临的重大挑战。
三、对落实全面两孩政策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群众转变生育观念。继续做好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做到有的放矢,在各年龄人群尤其是年轻人口中强化生育责任意识,引导群众深入理解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优化人口结构、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意义,以及对促进婚姻家庭和谐发展、增进个人幸福的重要作用,营造落实政策的良好氛围,引导群众改进生育观念,逐步提高两孩生育比例。同时,认真落实新修订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各项奖励与社会保障措施,确保生育二孩的妇女各项劳动权益不受侵犯,消除生育后顾之忧。
(二)合理配置资源,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条件。加大对全市妇幼产科医院的投入,改扩建妇幼保健医院,根据人口分布状况合理分配医疗资源。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引进技术人才,加大高龄产妇生育风险的防控力度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力度,切实解决产科和儿科医护人员短缺和服务能力建设问题,确保母婴安全,降低生育成本和风险。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大力发展公办教育,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合理配置托儿所、幼儿园及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资源,满足新增人口需求,降低养育成本,提高社会公共服务和保障水平。
(三)夯实基层基础,强化计生队伍能力建设。新形势下,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有的难度还在增加。因此,各级政府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全市全面两孩政策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增加基层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保证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和服务在基层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行政执法体系,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能力建设。认真落实中省有关要求,研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稳定和加强县、乡级计划生育工作力量,妥善解决好村级计生专干的报酬待遇和养老保障等问题,进一步调动基层计生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转变工作思路,提升计生服务管理水平。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是计划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把这件利长远、惠民生的好事办好,卫生计生工作主管部门需要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依法行政,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尊重家庭在计生工作中的主体地位,树立全新的工作理念,满足群众的新期待,以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为群众提供更加精细、精准化的服务。坚持和完善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计生服务网络健全的优势,整合卫生计生资源,拓宽服务范围,优化办事流程,为群众特别是大龄或高龄妇女提供便捷优质的婚育健康全程服务,确保生育安全。做好政策衔接和出生人口监测,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建立健全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科学合理、便捷高效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运行机制和督查机制。(政协汉中市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政协汉中市委员会”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