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当前位置:
        关于我市《民法典》宣传实施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2021-08-11 08:44
        来源: 政协汉中市委员会

        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    

         2021年8月

        《民法典》颁布以来,市政协高度关注,把推进《民法典》宣传实施工作作为重要抓手,着力助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和法治示范政府建设。通过相关委员座谈会、委员提案等方式,听取和吸纳委员意见建议,积极建言献策。7月8日,又组织委员,在王晓亚副主席的带领下,赴洋县街道办、社区、律师事务所等场所实地视察,详细了解《民法典》的宣传实施工作现状。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民法典》宣传实施工作现状

        《民法典》颁布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把《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工作的重要指示,积极推进《民法典》的宣传实施工作。一是及时部署,率先垂范。向全市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结合“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对各单位提出明确要求,初步形成了各级、各部门单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级党政部门积极组织集体学习,举办讲座,率先垂范,引领《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走向深入。二是形式多样,宣传广泛。安排专门经费,向群众印发《民法典》宣传彩页、书籍、漫画折页等。全市开展相关宣传活动2000余场次、法治宣传咨询活动1000多场次。在汉中电视台开办“法治栏目”,解析《民法典》亮点、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等。扎实开展《民法典》进机关、进单位、进校园、进军营、进报告会、进企业、进网络等七进活动,掀起了全市人民学习《民法典》热潮。三是强化实施,彰显实效。各级行政司法机关和司法工作者认真践行《民法典》,积极把《民法典》各条款运用到行政和司法实践中,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彰显“法典”的效用。以《民法典》的有效实施,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法治示范政府创建。

        二、《民法典》宣传实施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市在《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教育和实施等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和表彰,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地改进和加强。

        一是学习宣传不深入。一些地方存在学习宣传搞过场,走形式,工作人员仅仅摆些展板,发些传单,宣传语言拗口,不接地气,不通俗易懂,群众弄不懂,认为《民法典》与自己生活隔得太远,从而弱化了《民法典》实际效用。

        二是学习宣传进展不平衡。对于《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教育,有些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工作扎实,行动迅速,宣传落实到位,人民群众参与度高,而有些县区,镇、街道,村、社区行动缓慢,落实不力,宣传实施工作还停留在方案上。特别是《民法典》进农村不够,农民群众知之不多。

        三是落实实施不充分。《民法典》是以保护人民的权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体现了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由于一些行政部门、司法机关对《民法典》的涵义和条款理解和把握不够,在具体的行政执法和司法实践中对《民法典》运用不够充分,《民法典》作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

        三、几点建议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加强《民法典》的宣传实施既是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需要,也是对实现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期待。

        (一)进一步深化对《民法典》重要意义的认识

        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要进一步深刻认识《民法典》的内涵,充分认识和尊重民事权利、维护民事权利、保障民事权利,把以人为本和初心使命落实到具体行动中,落实到日常工作中。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进一步深化《民法典》学习教育,促进宣传实施落到实处。

        (二)持续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

        宣传教育是实施的基础,只有不懈的宣传,深入人心,被群众接受、理解,才能有效地实施。一是坚持久久为功,持续宣传。《民法典》内容体系庞大,宣传教育不会一蹴而就,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民法典》宣传教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每一年、每一个季度、每一个月都要有计划、有安排、有重点,将宣传教育落到实处,收到实效。二是采取措施,丰富宣传形式。除传统媒体等形式宣传外,要更多地采取以案释法等有效的宣传形式,以发生在群众身边事和矛盾调解阐释法典,宣传法典。编演“普法剧”等,用形象生动语言和接地气的法治故事,宣传教育群众,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深入人心。三是部门合力,取得宣传实效。《民法典》宣传要多部门联合,形成宣传合力。司法部门、执法部门、宣传部门、教育部门、文化部门等既要发挥各自宣传优势,即做好宣传,也要相互将力量整合,统筹安排,形成合力,取得最佳宣传效果。四是不落死角,全方位宣传。《民法典》规范了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的全过程,是一部人生的百科全书。在宣传的地域上,既要涵盖城市,也要覆盖农村,既要走近平川,也要涉足边远山区。在宣传的人群上,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人员、城市群众、农村群众、学生等一个都不能少,全方位覆盖,全方位宣传,依法保障社会公正正义、保障改革开放成果,让全体公民共享。

        (三)切实推进《民法典》的实施

        一是以《民法典》的实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民法典》涉及人民群众方方面面的利益、权利和行为规范,行政机关作为《民法典》规范的主体,要自觉遵守,严格执行法律规范,履行好法律规定的行政职责和行政职权。要充分尊重和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权利,进一步依法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以《民法典》的实施推进矛盾多元化化解机制建设。健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立足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提高,探索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对合同、婚姻、继承等民事纠纷,引导当事人更多运用调节方式化解矛盾。以《民法典》为有力“武器”,进一步加强公正、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民事权利。三是以《民法典》的实施推进营商环境优化。要秉承《民法典》的平等原则,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等,切实依法保护各类民事主体在使用要素、享受政策、参与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方面的平等待遇,强化市场竞争的法律支撑。规范和创新监管执法,公平公正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以《民法典》的实施进一步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四是以《民法典》的实施推进司法实践。司法工作人员要加强《民法典》条款的研读,准确把握每一条款的涵义,用好《民法典》,使每一个司法案件都得到准确评判,保障社会公平公正,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五是加强培训。各级政府要定期不定期的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司法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进行《民法典》的学习培训,提高他们执法水平、案件审理水平及民事纠纷化解调解能力,全面推进社会治理水平和能力提高。

        (四)积极谋划“八五”普法《民法典》宣传教育

        我市“七五”已圆满收官,“八五”普法即将启动,各级党委政府要积极谋划“八五”普法的《民法典》宣传教育,针对当前《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的短板弱项,做好规划部署,科学制定规划,为法治示范政府创建奠定坚实基础,推动依法行政,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

        Copyright 2008 http://zx.gjzwxgk.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陕西ICP备12007223号     网站地图

        地址:汉中市民主街

        政协汉中市委员会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政协汉中市委员会”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