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保护生态“谁受益,谁补偿”的基本原则,鼓励受益地区与保护生态地区、流域下游与上游通过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共建园区等方式建立横向补偿关系,强调继续推进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对口支援等跨地区、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试点;目的是通过行政、经济等手段,平衡生态保护者和生态受益者之间以及地方之间的利益关系,促进协调、均衡、绿色发展。
汉中地处汉水上游,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秦巴山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工程开工建设及投入使用以来,汉中各县区在财源紧缺、经济欠发达情况下,以服从大局的襟怀和壮士断腕的决心,持续开展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防治,并关停、下马了大量的重要工业项目,减少了正常的经济活动,放弃了许多发展机遇,为确保“一江清水供京津”作出了巨大牺牲、付出了高昂代价,理应得到合理稳定的补偿和回报。据主持汉水上游生态补偿计量研究的专家测算,中线调水每年给汉中造成的机会成本损失约280亿元,投入成本损失和水污染治理费用约14亿元,而受益地区因水量增加和生态改善应回报汉中的生态补偿费用约187亿元;也就是说,汉中每年应获得的各类补偿约482亿元,其中机会成本损失、投入成本损失和水污染治理费用应由中央财政纵向支付,生态补偿费用应由受益地区横向支付。不容乐观的是,中线调水生态保护通常被视为陕南三市应尽的义务,却没有为其预设对等的权利,即使有一定的生态补偿和对口支援,也只是停留在简单微薄的转移支付和对口扶贫上。据2014年官方统计,中央财政每年对陕南三市的水土流失治理投入约20多亿元,对汉、丹江上游的生态补偿费用为21.67亿元,其中补偿汉中市8.72亿元,当然,中央也加大了对陕南三市的其他投入,但这些投入和补偿,与陕南三市所作出的牺牲和付出的代价相比,毕竟还是杯水车薪,远远弥补不了中线调水对陕南三市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而这些简单微薄的转移支付和对口扶贫,往往被视为受益地区对陕南三市的一种“施舍”。
新政策蕴含着新转机。在诸多被动面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犹如久旱逢甘霖,为中线调水水源区争取合理稳定的生态补偿提供了重大利好。对此,包括汉中在内的陕南三市须抢抓先机,乘势而上,以激昂慷慨的声音和锲而不舍的执着,表达940万陕南民众的合理诉求和殷切期盼,为赢得更广泛的理解和声援,推动国家上层加快生态补偿立法、科学确立生态补偿标准和测算办法迈开坚实步伐;要不等不靠、只争朝夕,加快组建中线调水生态补偿专家智库,委托科研院所开展科研攻关,用无懈可击的计量模型和令人信服的科学结论,算好生态补偿经济账,为最大化争取权益损失补偿提供人才、智慧支持;要用足用活国务院《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这个法宝,充分依据国家生态补偿新政,足额争取水土保持财政投入和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要动员汉中乃至陕西籍名人、名家、权威人士依托报刊电视、移动互联网、政务微信等大众传媒,以专家笔谈、名人访谈、焦点关注等传播形式,讲述中线调水生态保护“汉中好故事”,鼓励住汉、住陕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全国“两会”等重要场合持续发声,通过他们的奔走呼号和议案提案,让生态补偿“汉中心愿”早日梦想成真;要主动与汉、丹江上游各地市协调立场、组团联动,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友好对等、合情合理地同中线调水受益地区进行生态补偿和对口支援协商,用公平公正的体制机制和双方认同的方式方法,使中线调水生态补偿和对口支援制度化、规范化、市场化。
当然,汉中市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必须坚守生态立市和绿色循环发展理念,精心呵护绿水青山,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做大做强生态旅游,严惩损害生态行为,以对中线南水北调受益地区高度负责的精神,确保“汉江清流永续北上”。(民盟南郑总支 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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