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38/2022-000158 | 发布时间: | 2019年03月18日 00:00 |
来 源: | 食品协调科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内容概述: |
现将《2019年汉中市食品抽检计划》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汉中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 汉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3月18日
2019年汉中市食品抽检计划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四有两责”,大力实施“健康汉中·食安天汉”战略,依法、科学、规范做好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有效防控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全面夯实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全市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水平,有力促进食品产业有序健康发展,根据《汉中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和中、省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决策部署,现将2019年全市食品抽检工作安排如下:
一、任务批次
根据《汉中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指标和进度要求,从今年起,全市食品抽检量不少于4批次/千人(其中食用农产品不少于2批次/千人)。根据我市各县区人口数量、日常监管等情况进行综合确定,全年计划组织食品抽检15600批次,食品快速检测42000批次。具体分配见附件1。
二、抽样对象
市级抽检重点对全市食品(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机关单位(学校)食堂及其周边、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等进行抽检,县级抽检重点对辖区内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旅游景区、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小企业、小作坊和餐饮单位等进行抽检。全市各级抽样要覆盖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不同区域,覆盖食品(食用农产品)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网络销售等不同业态。重点跟踪既往抽检不合格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品种和项目。
三、抽检品种及项目
市、县级要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普通食品,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的抽检任务。抽检项目应覆盖问题多发的重点项目,持续加大对高风险食品、低合格率食品的抽检频次,加大对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残留、生物毒素污染等指标的抽检力度,覆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的主要安全性项目。市、县两级食品、食用农产品检测项目根据日常监管、风险隐患排查等情况自行确定,参考目录见附件2、3。
四、抽检频次
原则上全年均衡完成抽检任务。各级要根据食品风险等级组织抽检工作,高风险食品每季度抽检1次、较高风险食品每半年抽检1次、一般风险食品每年抽检1次。同时,结合市场消费特点、专项检查、重大保障、投诉举报和舆情监测等情况,及时组织开展专项食品抽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食安办(市场监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抽检计划制定、统筹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市本级种植养殖环节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市本级食品生产经营及食用农产品流通环节监督抽检工作。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统筹安排,调动各级力量,形成全环节、全链条、严密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工作合力,把抽检计划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完善机制,制定相应的食品抽检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衔接有序,高效运行。
(二)规范工作流程。各级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计划制定、现场抽样、检验检测、核查处置、信息公开等工作规范和要求,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抽检质量、任务进度、时间节点与目标要求一致,全市抽检工作步调一致,整体推进。特别要加强对承检机构的把关、考核与验证,确保数据录入准确、及时。各县区要确定专人每月汇总抽检情况按时向市市场监管局报送。
(三)坚持问题导向。发挥食品抽检的“防火墙”、“过滤网”作用,结合食品安全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及时筛查问题食品,提高风险防控和整治规范的针对性、有效性。要严肃不合格食品处置时限和处置流程,切实做到“产品控制、源头追溯、原因排查、案件查处、整改落实”五个到位。工作中发现不合格食品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应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并上报上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快速检测室和快速检测车的管理使用,各县区利用快检筛查发现问题情况纳入抽检工作考核内容。
(四)完善保障机制。要不断加大财政经费投入,各级财政要对食品抽检工作给予足够经费保障,加大快检试剂、检验经费投入,保障快检设备、抽样设备(抽样平板、执法记录仪、彩色打印机)、核查处置等车辆设备配备,切实保障抽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充分动员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的力量,建立专门的食品抽检队伍,强化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要结合实际,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使食品抽检工作成为贯通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稽查执法、行政公开等各领域工作的系统性工程。
(五)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承检机构及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检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各县区、各单位的食品抽检计划和联络员于3月29日报市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惠亚龙 0916-2539417
附件:1.2019年汉中市食品抽检任务分配一览表
2.2019年市县级食品抽检品种和项目参考目录
3.2019年市县级食用农产品抽检品种和项目参考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