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 | 2017年07月07日 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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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及要求,全面落实《汉中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国家食药监总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结合本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继续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公开力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使政务公开更好地服务于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中心任务,努力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媒体“四位一体”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加快汉中“三市建设”建设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食品药品监管动态信息,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内容包括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政策,领导指示批示,重要工作计划安排,认证、发证、换证、变更、注销等各类行政许可,日常监管执法活动,企业信用信息、“红黑名单”等,各地经验,热点难点等。(办公室牵头,各科室、直属单位落实)
(二)加强抽检检验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监督抽检、专项抽检、应急抽检等抽检检验的计划、进展、结论、汇总分析、风险解读等信息。抽检检验信息要同时公布合格产品信息和不合格产品信息,公布的不合格信息,应包括被抽检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或批号、不合格项目,被抽检产品标称的生产者名称、商标、地址,经营者名称、地址等内容。对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及涉及生产经营企业的核查处置情况,也要及时汇总公布。(协调科、法规科、办公室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加强行政处罚和典型案件信息公开。深入贯彻《国务院批转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试行)》、国家总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时公开行政处罚和典型案件信息。特别是涉及行政处罚案件的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方式、救济渠道等内容,要一并向社会公开。(稽查支队牵头落实)
(四)加强消费警示信息公开。依据季节性、区域性、节假日等不同情况的消费特点,有针对性地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警示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及时公开严重违法食品药品广告信息、非法销售食品药品的网站信息。(各县区局、各直属单位、各科室负责落实)
(五)加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在省级权责清单平台全面公开市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好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法规科牵头落实)
(六)加强政务服务公开。推动政务服务办事事项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服务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法规科牵头落实)
(七)加强重大建设项目、资源配置、行政事业性收费、三公经费、预决算等财政类信息和人事类信息公开。(办公室牵头落实)
(八)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新闻中心牵头,各县区局、科室、直属单位落实)
(九)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运行依申请公开机制,认真实施《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进一步畅通受理渠道,规范办理流程,确保回复质量。加强与申请人的联系沟通,增强申请答复的便民告知,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及时梳理总结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对申请量大、经审查后可以公开的信息,及时转化为主动公开。(办公室牵头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直属单位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部署、协调和督查工作。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强化保障机制,确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能力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规范,明确有关职责,规范办理程序。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将市局政务网站打造成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完善栏目建设,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和效率,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权威信息,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拓展信息发布渠道,积极推进局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建设,增强信息传播效果,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三)强化主动公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的重要政策,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公开,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
(四)强化机制保障。各县区局、各单位要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及时制定发布本单位年度政务公开要点或实施方案,于年底总结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职责的,依照省、市行政问责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