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38/2022-000162 | 发布时间: | 2022年09月21日 16:08 |
来 源: | 汉中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内容概述: |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告
冯华荣(勉县阳丽朔百货店):
你(单位)涉嫌销售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因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场所已不再使用,无法直接送达法律文书,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询问通知书》(汉市监综餐询通〔2022〕01号)。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1日